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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增减全息认证(五)

  使用支票的过程,等于在同时进行信息采集,支票已经签发,双方的活动已被纪录在案。况且,负责转账者,也需转账的证据。支票上填写的内容,就是财产增减信息,就是证据。
  9、规范性。用货币交易,国家难以控制增减双方,而这会导致非法交易。使用支票,需遵循预先设置的程序,错一步,无论合法还是非法交易,都不能进行,使支票成为扼制非法财产增减的铁腕。这正是偷税者不愿使用支票的原因,也是其它非法交易者最反对的原因。
  10、安全性。支票的专用性,决定了它的安全性。有权使用者,代表巨额财产,无权使用者,等于一团废纸,毫无价值。所以盗窃者不会把它当成目标,不会像货币一样疯狂地追求,有时恭恭敬敬地相送,都无兴趣接受。
  货币一经发行,就是成品,具有法定的特性。无论何地、何时、何人持有,代表财产的职能已产生。在交换过程中,经常发生百元当十元、九张当十张、欧元当英镑、伪币当真币的错误。一旦发生此类错误,只能自认倒霉。因而使用货币,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当面点清,过后概不认账。使用货币,还可能遇到故意耍赖者,明明已付款,对方却否认。使用货币,当无法找零时,交易不能进行。有时还需购买点钞机,进行清点、识别,增加非生产性投资。
  使用前的支票,不是财产符号和财产数值的赋予,还是一团纸,并未立即显现如货币那样法定的特性,是一堆半成品,具有临界效应。因而支票损毁、遗失,并不是财产的损毁、遗失,只是交易前半成品、交易后证据的丢失,而这些东西丢失后,可补发。使用支票交易,须经使用者签字,增减对象认可,有关部门协同动作,才发挥作用。三方缺少任何一方,不能发挥作用。只要发挥作用,便已备案,已经备案,便是铁的事实,使交易活动具有不可否认性。因此,支票不会被冒用,无人冒用,也就增加了安全性。保存支票,可以使用一般的器具,无需昂贵的保险装置,更无需保镖,以不让其损坏、遗失为标准。经商或旅游,带一叠支票,就像带一卷手纸,不必小心翼翼。交易过程,不用找零,也不必反复的清点,大笔一挥完事,需要多少,填写多少。出现差错,有据可查,因而能获纠正的时机,当面写清,过后概不认账的规矩无有。
  第九节 国家掌控货币
  有人疯狂追逐货币,是因其诸多优点所至,如无那些优点,会更喜欢实物财产,而非货币。因货币只不过是花花绿绿的一堆纸,即不是建筑高楼的沙石砖瓦,又不是充饥的美味佳肴。无论持有多少币,无论存放多少年的币,无论哪国的币,无论多么精美的币,都不能直接消费,不像一个馒头,能直接吞咽。世上绝无吞食货币的人,它无诱人的美味,即使勉强吞食,也解决不了营养问题,它不含维持生命的物质。
  货币不能作为实物使用,须与他人交换,换回所需实物才具实用意义,无他人协作(交换活动),货币只能是货币,而非财产。应充分利用货币的这一特点,限制犯罪分子使用货币。只要需人协作,就有控制的办法。一人就能完成的活动不易控制,需人协助才能完成的活动极易控制,人数增加,可控性亦大大增加,这是货币能被利用的唯一特点。可惜,人们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极易控制的东西,却丧失了控制权,亦即丧失了控制犯罪的良机。
  纵观单位或个人的各项活动,皆离不开货币,因而控制货币,就控制着全国的财脉。
  交易活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用货币进行,尤其是远距离、大额交易,都用货币购买,以物易物很难进行。
  人旅游时,不会携带大量大米以作沿途之需,对方也不一定需要,只能使用货币。
  一个商人,使用多少货币,就能购进多少商品,销售多少商品,就能获得多少货币。
  工人、公务员、打工仔等,所得报酬多是货币,获得一堆产品的现象非常罕见。科研、教育、救济、公益事业等,也多以划拨专款的形式进行。
  多数家庭,百分之五十的财产以货币形式储存,个别家庭,百分之九十的财产为货币存在形式。只有少数家庭,物质形态的财产较多,货币较少。
  就货币发行量而言,与国民生产总值有关,即商品生产与货币发行相适应,产品多,货币发行量就大,反之便少,否则会造成通货膨胀或资金短缺。
  在银行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皆因国家不能全面掌控货币之故。如在银行存取款,银行并不问钱的来龙去脉,只要能收一点手续费,汇款或收款者怎么指使,就怎么动,甚至一次用于杀人的款,也照样收来转去。黑社会的洗钱活动,是在银行的帮助下进行的。许多赃款,能在银行存放。许多诈骗案,也是经银行转账进行的。被骗者未见诈骗者之面,就把钱给人汇去,即使远隔千山万水的诈骗,也能屡屡得逞。当汇款者发现上当后,早已是人去楼空,无论被骗者,还是执法机关和银行,都束手无策,只能望着那仍由银行保存的早已作废的账号和骗子留下的取款凭证发呆。连国家设置的银行,都能被非法利用,随时利用,经常利用,可见预防措施,是多么的无力。
  因管理机制存在着缺陷,不但难以控制诈骗分子,银行的职员,亦难控制。他们拿着国家的薪水,却为犯罪分子开设账户,转移赃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有大意的可能,有无可奈何的可能,也有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后,又以种种理由,洗刷自己,好像自己的失职,与犯罪活动毫无干系。公开干坏事,却有托词,却奈何不得。由于银行职员对本部门运营机制了如指掌,因而利用金融机构实施诈骗的机遇和能力,要比其他人员优越得多。这样大的纰漏,却熟视无睹,却无人堵截!
  有效地掌控货币,不仅货币有了安全保障,凡使用货币的活动,都有被控的可能,因而能减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涉财案。财产认证,把控制货币作为工作的重点,或作为第一阶段进行的工作,其次才是对实物财产的控制,或作为第二阶段进行的工作。
  次要事项,实行权力分散,关键事项,国家应大权独揽。种类繁多的实物,不但公私随时使用,且需容纳的仓库,需对其质量负责,故由公私保管更适宜。货币容易保管、储存,且不能作为实物消费,又是犯罪分子疯狂追逐之物,故由国家保管更适宜。货币由国家发行,就应由国家控制、保管,不能只管“生”,不管“养”。努力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国家能控制的货币才能发挥作用,不能控制的任何货币,不能发挥任何作用。从此,恶人就不会再打货币的主意,善人也不必在艰难地掌握货币。即使有人执意掌握,也只能使它增加一丝温暖,除此之外,无任何意义。
  国家掌控货币,等于没收了公私掌握权,而保留了拥有、使用权,因而不会给公私造成严重影响。即无需尽保管责任,又可随时使用,又能增加利息,又安全,又方便,何处有这般好事?这是打着灯笼也难寻的事,是天大的好事!
  单位、家庭、个人掌握货币,等于分散保管,而分散的结果,必是被侵犯的目标增多,得逞的概率亦增大。所有货币和有价证券,公民家中不存放,身上不携带,单位不保管,造成“一无所有”的局面。这样一来,犯罪分子如何实施抢劫?只要有东西,就有被盗和被骗的可能,无东西,窃、骗术纵然高超,也是枉然。
  家庭保管货币,能力有限,就像矮小的围栏,红杏极易出墙。国家保管货币,具有规范、集中、专业、安全系数高的特点,就像深宅大院,红杏难以出墙。
  国家保管货币,可做到百分之百吸收存款,把闲散资金全部集中起来,贷给那些需要的人,促进经济发展。
  实施财产认证,如货币继续由公私保管,交易时,需从购物的家庭转移到认证机构,再从这一机构,转移到那一机构,最后再转移到销售方,既不及时,又不方便。因此,货币应由国家掌握。
  第十节 数字币
  由物物交换转为币物交换,是交易活动的变革,不但节省了运输、储存产品的费用,而且使交易能顺利进行,不必待价值等同且必需的产品出现。并能轻易实现跨越式交换,利用张三,交换李四之物,这是交换活动的伟大创举,是人类聪明的标志。
  获得货币者,只是交易的阶段性活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交易结束,是选择产品和时机的等待,只有用货币再次换回所需物,才是真正的交易完成。交易的本质和最终目的,是以物易物。如得到的货币不能再次换回所需之物,就无人用大量物品去换他人的无用之物(货币),这样,世界上就不会存在货币。所以,货币是交易的临时信物-----筹码。既是筹码,就有多种表现形式。可用工具、贝壳、字据、石子、贵重金属、纸片,甚至可用语言(承诺),只要双方认可,无不能当作货币的物品或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货币实质就是人的印象。无论货币的图案还是数额,都是固化的印象。
  国家发行货币,是货币表现形式的统一。无这种统一,交易过程极易发生争议。如用某种筹码,须在诚信的约束下才有效,失去诚信,双方皆可“赖账”。而这种诚信,无约束的第三者,因而很难保证双方永远遵守。再则,某种筹码,只不过是交易双方的意向,过于简单和粗糙,具有局限性,不可能在大范围内推广,张三认可(知道筹码的含义),李四不认可。为使人皆认可某种筹码,国家需行使权力,即“强迫”公民使用统一的筹码——货币。
  公民进行劳动,就能获得产品。这些产品不能立即或全部消费,或不能直接消费,需积累、交换。为易积累最佳选择是币物交换,即需产品者,付出货币得到产品,需积累者,付出产品得到货币。用多少货币,就能换回多少产品,为他人付出多少劳务,就获得多少货币。所以,货币是价值的尺度,是人为财产规定的符号,是交易的媒介,是支付的手段,是财产储存的特殊形式,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体现,是全体人的“共识”,是国家权力的标志,是公私财产的证据或是拥有财产的一组数字信息,是国家级出具的证明,即如此,货币的表示方法就不必一成不变。是否有比现行纸币更廉价、更简单的东西?有,那就是一组分文不值的数字。公私拥有多少财产,都是用数额表示,数字完全可以是财产的证据。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为公私证明所得财产,这些证明,就是认证机构所做的数字记录,是国家级出具的证明。
  人皆能朗诵、书写一组数字。数字即不属于你,也不属于他,而是公用,是能重复使用、是用不完且易制作的东西。它可大可小,可粗可细,可看得见,也可摸不着。世上无比一串数字更简单、廉价的东西,何不用其做货币?
  货币既是价值的尺度,这个尺度就该用数值表示,无数字,尺度就无法标注。目前使用的纸币,实质上就是一组预先拟定的数字,只是设计、发行者强行把它印在了一张纸上,使它与载体结为一体,永不分离。所以,货币原本就是一组证明财产的数值。如某人的工资,重要的不是纸质的好坏,也不是图案的精美,更不是纸张的大小,它们都不能使财产增加分毫,标志财产多少,是纸上的数字。获得货币者最关心的是数字,如面值较大,尺幅多么小也无人嫌弃,如枚数多,图案多么丑也招人喜欢。既然只是数字在发挥实质性作用,既然人只关心数字,那就只给人一组数字,省得喜新厌旧,品头论足。国家完全可以以一组数字的形式发放工资,划拨专款。只须标明某人的工资几何,不必使用定型的标的物,这就是财产认证体系中的数字币。对于单位或公民来说,数字币还可称为“概念”币,或“印象”币。
  今后的交易,无需直接收、付款,而是依靠国家的担保,为对方打一张欠条(签发支票)。交易开始后,由付款者传递一组信息(要求划款的指令),认证机构据此转账。这样一来,公私手中就等于没了货币。公私的货币在哪里?它就趴在认证机构掌握的账本上。
  账本十分复杂,既有数字,又有文字,又有纸张,但起关键作用的还是那些不同字迹、颜色、大小的数字。文字只起辅助作用,纸张只起载体作用。无数字,就不能纪录财产增减的信息,账本就是一件废物。所以,文字和纸张是账本的骨肉,数字是账本的灵魂。
  自出现货币以来,世代都使用它,人的一生不知使用多少次,它已给人留下难以抹去的烙印和许多传奇故事。世上绝无比货币更深入人心的东西,以至于表示富裕程度,都以拥有多少货币为标志。所以,有人总以为手中握有货币才是富有的象征,腰杆才挺的直,出气也顺当,才有当家作主的感觉。突然把人整的两手空空,难免会有失落感,或想不开。为平衡某些人的失落心理、顺从人的花钱习惯、免去“囊中羞涩”的感觉,姑且规定新型支票上临时书写的数额就是货币。以为它是货币(它并不是货币),不会给国家或交易者造成丝毫影响,权当是货币也无妨,公私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当货币使用。填写一张支票,等于制造一批货币,岂非是拥有大权、当家作主的标志?况且,取消纸币,并非取消货币,而是货币的另一种存在形式,大可不必忧心忡忡。
  由于数字币的特殊性,还可这样理解,国家与公私共同掌握着货币。因认证机构的账本,与家庭账本一模一样,只有这样,才具效力,出现不一致,必为错误,必须纠正。认证机构是一种证明,公私也是一种证明,二者遥相呼应,互为前提、互相承认,失去一方,便无另一方。再则,认证机构转移货款,实际是在按增减者的意图办事,是一种协助动作,表现为互动。无财产增减者的指令,货币即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处于“冻结”状态。公司要求转移货币的信息,便是“解冻”剂。所以货币的使用,体现了三方的意图,单边行动,不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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