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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增减全息认证(五)

  9、思维紊乱的犯罪。清醒的思维,良好的理智,是遵纪守法的前提。任何良好的行为,都在理智的支配之下完成,任何不良行为,都是不理智而导致的结果。理智,是人性最最本质的体现。有了理智,才能决定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怎样做更有益于他人,怎样做更有益于自己。如有人需要钱时,却身无分文,但最终未采取犯罪的方法,而是进行了忍受,等待挣钱的时机,或向他人借贷。这就是思维清楚,理智良好的表现。人不犯罪,理智功不可没。
  思维紊乱,就会失去理智,从而产生犯罪。第一种情况是当人需要财产时,会不顾后果,立即行动,以解决眼前的困境。这类犯罪不是很多,但突然性很大。第二种情况是纯属糊涂,不能预料后果。本无犯罪的预备或意识,但遇到时机,临时起了黑心。还有人分不清是非,稀里糊涂跟随人家进行某些活动,结果犯了罪。第三种情况是受外界条件的影响,而失去理智。例如被激怒,药物和食物的作用,或环境的影响,都可使人情绪异常,进而失去理智。最常见的就是饮酒而引起的过激行为。还有的因话不投机,怒火中烧,大打出手,危及他人财产、生命安全。第四种情况是贪图小恩小惠。国人有一句名言,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所谓“算”,应是量入为出,节流开源,勤劳致富,多在发明创造,劳动生产方面下功夫,这样才是会算计。有人把“算计”,理解成千方百计占便宜。为拿他人的小物品,苦思冥想,蹲坑守候。他们却有得手之时,殊不知,为此而付出的心思和时间,远比小东西的价值大得多,纯属得不偿失。失去的不但是心血和时间,同时还失去了人格和邻里的良好关系,是因小失大。这些人还表现在为蝇头小利,就和领导、同事、邻里、友人争个不休,甚至是持久战。千方百计的要把小便宜捞到手,分不清蝇头小利与良好的关系、创造财产的机会、为此而付出的代价等谁轻谁重。他们虽属小偷小摸,就像小鱼跳蚤,掀不起风浪顶不起被,但却使人心烦。有人给这类人起绰号:“财迷疯”。“疯”者,就是神经不正常,是非、轻重、得失颠倒。由于他们侵占的数额通常较少,不构成犯罪,属道德规范的范畴。但其不良思想具有膨胀的潜在危险,具有习惯成自然的规律,久而久之也会发展成罪犯,不可不防。还有些人,硬往石头上撞,不考虑所承担的责任,无论影响有多坏,无论能否达到目的,无论代价多大,无论应不应拿,脑瓜一热,战斗就开始,丧失几倍甚至数十倍于蝇头小利的代价,甚至付出血的代价。有人管这类人叫“二百五”,或“愣头青”。第五种情况是病态型的思维紊乱,成了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完全丧失理智后,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能吃屎喝尿,难道不能侵犯财产。不但破坏财产,还会危及生命,造成更大的后果。
  10、纯属固癖的犯罪。固者,不易改变也,癖者,喜好和习以为常也。把侵犯财产当成乐趣,每得逞一次,就有一种快感,好像成了英雄。不偷点东西,就觉的很不自在,好像枉活世上一样。有时还会把窃取的财产毁坏或扔掉,根本不是生活需求。见强壮者就偷骂两句,见弱小者就打一巴掌,见玻璃就砸,见纸也要斯去一角,随意性很大。这些人的家庭条件有的并非很差,或本属于上等的生活,但还是有侵犯的行为。
  存有这类固癖的人,不但是正常人中的异化,同时是犯罪分子中的异化。一般犯罪分子都以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当侵财得逞后,虽有窃窃之喜,但更多的是胆战心惊。但这些异化分子却不以夺取他人财产所有权为目的,也无胆战心惊的心理反应。异化的原因很复杂,可解释为病态,或返祖现象。
  反祖现象毕竟罕见,大约只有百万分之一,这样的小概率,不会对社会造成太大危害。况且这部分人不以占有为目的,纯属过把瘾,能拿就拿,不能拿便罢,是顺手牵羊,不会拼命,不会有预谋、不会同他人结伙,也不会把侵财当成专业,只要有东西可破坏、窃取,就完成了“任务”,更不会以自己或他人的生命为代价,精神需求,大于物质需求。所以,不必因这种人的存在而惊慌,他们同样掀不起风浪。
  11、懒惰导致的犯罪。懒惰的成因很难确定,有遗传、生理、环境影响、疏于教育等因素。怕苦怕累,不愿劳动,得过且过,像寒号鸟一样苟且偷生。
  一些人不爱劳动或根本就不想劳动,但还要艰难的活着。即活着,就需财产,无财产怎么办?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实施侵犯,别无选择。这类人通常采取盗窃、诈骗、借贷不还的伎俩。他们也不会成为侵财的主力,通常以能维持生活为限度,多余的行动因懒惰的性格而罢休,也不会有拼命的心态和举动。
  12、受某些组织派遣、驱使的犯罪。这一类的犯罪以夺取或破坏财产为目的。本人并无犯罪的意图,受胁迫、蒙骗,引诱,而进行犯罪。
  13、由另案而导致的侵财案。例如赌博、嫖娼等,需大量钱财,当自己的财产很少或不想用时,就会疯狂侵犯公私财产。
  第八节 今古侵财特例
  1、医务人员的侵犯行为
  医生,被尊为白衣天使。现在,有人把“白衣”染成了“黑衣”。一些人未把救死扶伤作为天职,而是把所占据的位置和一技之长,作为索取的资本。这些人的恶行,早已引起了公众的义愤。
  做一次手术,主刀医生需打点数千元,不然刀子出偏差,会有生命危险。麻醉师需打点近千元,不然就会疼痛难忍。护士长需打点数百元,不然无床位。护士需打点几十元,不然注射时多给你扎几针,你也得忍痛赔笑脸,或给你定个莫须有的罪名训你几句,也得乖乖听着。还有人偷患者的药和蒸馏水,或以次充好。
  最无人性的犯罪,是医务人员。他们的侵犯行为,是乘人之危、落井下石之举,是法西斯的卷土重来。贪污挪用救灾款物加重处罚,侵犯医疗款的犯罪,不知该如何定罪量刑。
  医务人员侵财,为何极易得手?因患者的生命掌握在他们手中,既可以把你从地狱中拉回来,也可使你加速进入地狱之门。如离开医院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其侵财的能力与盗贼相比,会相形见绌。再者不是患病,谁也不会积聚大量钱财,生活在困难,也要借贷,保命要紧,亲友往往也会伸出救援之手。所以,到医院看病的人,都携带大量钱财,两手空空的人不会到这生死攸关的“十字路口”。这大把的钱,能不让拿“刀”的人眼红?人拱手相送,有软弱的一面,有惧怕的一面,有无可奈何的一面,有患病乱投医的一面。这正称了犯罪分子的心愿,使他们轻易得到侵财的机会。所以,医务人员非法获取财产,难度最小,风险最少,支出最低(零支出),速度最快,收获最多。什么技术、侦察、密谋、胆战心惊、长途跋涉,统统不需要。
  患者为何任人宰割呢?因处方是“圣旨”,谁敢违抗,不能不相信、不敢不相信、不得不相信“天使”们的“良心”。多数人不懂医理、药理,不像馒头,一看就知黑白。医药生产者,医生、药品销售商、正是抓住了这一点,他们结成了魑魅魍魉的统一战线,生产、销售、使用一条龙。某些厂家的药,一般的病症都“适应”,这充分显示了医药制造业的“科技水平”。所以,多么难吃、多么假、多么毒的药,也得吞咽。人都信奉良药苦口这一“古训”,医生给什么,患者吃吃什么,让吃多少,就吃多少,让买多少,就买多少。一次感冒,也要几百元的大处方,不该透视的也要透视,不需住院的也要住院,不该买的药也要购买。只要患者花钱,医生就受益。某些医务人员住的小别墅,乘坐的小轿车,多是患者的保命钱。
  高额的医疗费,使一些人望而生畏。一旦患上疑难病症,钱财就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所以,有些患者,非纯粹死于病痛的折磨,而是被巨额医疗费吓死的。
  2、“乞丐”的侵犯行为
  有人既无窃技,又无抢的胆量,更无骗人的诡计,但照样能侵犯他人财,这就是成千上万的假乞丐。
  向人乞讨,比抢劫、盗窃体面,且易于进行,并能公开化。他们伪装成穷人,穿着破烂衣服,用可怜的声音,甚至跪拜磕头,向人乞讨。这些“温和”的侵犯者,逢人便拦,见人便讨,脏乎乎,瘦巴巴,可怜兮兮的,给吧,前仆后继,无休无止,不给吧,又穷追不舍,拉拉扯扯不松手。有些人被这副可怜相所迷惑,有些人被赖皮行为所逼迫,不得不施舍。乞丐们就利用人的善良或无奈,周而复始的讨要,骗了一个又一个。他们很善于选择对象,专捡那些面善者、男女结伴者、西装革履者。
  “乞丐”们之所以能公开侵犯财产,是因未设乞讨罪。目前的财产管理机制,又难以辨别谁穷谁富。他们的扮相虽可怜,但一天的收获,却不可怜。有人曾夸海口,“给个科长也不干”。确实他们收获颇丰,多数都能成为万元户,有的甚至成为百万富翁。所以,这些用贫穷伪装的富人,是因那些并不富裕,或很穷的人供养,是富有向贫穷讨要的怪现象。真正的穷人理应得到同情,施舍一些财产是高尚的品德。但被人愚弄非善良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犯罪”,是用善良之血汗,“浇灌”罪恶之毒草。
  3、“幼童”的侵犯行为
  讨要毕竟辛苦,有时遇到小气主,分文未得,大叔大爷白叫一番。于是有人再创新招,训练一支“童子军”,进行打砸抢。几岁的孩子手持大砖头,张牙舞爪,专门拦截高档轿车要钱。一要就狮子大张口,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吃一次早点不过一两元,做一张心电图也不过十几元。无端的就被这些“小强盗”抢劫,委实让人窝火。一旦勒索不成,心爱的车就会增添一个大疤痕,修复这个疤痕岂止百元。所以许多爱车族,不得不忍痛舍财。有的被迫报案,执法者抓的是个孩子,抓人的单位不好养着,只好放虎归山。因是儿童,法律也奈何不得。真正的犯罪分子却躲在暗处,逃避制裁。
  4、通信部门的侵犯行为
  电话、手机,记费方式都是通信部门设定,无与用户共同设置的模式,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用户与他们对质的权利被剥夺。为何用户就不能说多少就是多少呢?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全是行业垄断的后遗症。
  人通话时,时间、次数,无随时纪录的习惯,久而久之,不知用了多少话费。就是记录准确也白费,因无人承认你的纪录。通信部门正是看准了人的马大哈态度,和“一统天下”的时机,把黑手伸向用户。有的通话不足一分钟,却被记成二分钟,有的只通一次话,却被记成两次,或更多。曾有用户请公证机构对自家某日的电话进行公证,这日一个电话也未打进、打出,到交费时,交费单上还是有这日打电话的记载。在对簿公堂时,通信部门竟大言不惭地说是机械出了故障。高智能的人,尚且经常伤风感冒,机械出故障在所难免,世间那一种机械不出故障?问题是无这次公证活动,谁知晓机械出了故障?谁承认是故障?谁去查故障?谁敢说未通话?又有那个单位率先公布机械故障而减免用户费用?更为荒唐的是,这机械也是向里糊涂不向外糊涂,是真正的智能机械!难道这铁面无私的家伙也是马屁精?机械自己无“拍”的功能,绝对是人给它安装了这样的程序,它是在按人的旨意捣鬼!
  5、古侵财案
  古代某商贩,售货得铜钱千枚,因交易在众人面前进行,故所得之钱暴露。回转途中,被小贼窃取二百。
  小贼向大贼炫耀,大贼嗤之以鼻,并夸口:汝得二百,吾即得八百。于是大贼追至商贩,将其钱袋弄翻,铜钱散落,贼与商贩同抢,皆说散落之钱为己有,双方争执不休。旁观者出谋:确定钱数者,既为钱主。商贩因胸有成竹,欣然应允,贼子暗自庆幸,正中下怀。商贩声称一千,贼人咬定八百。点毕,散落之钱确为八百。商贩哑口,贼人反理直气壮,悉数卷走铜钱。可怜商贩,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不但破财,还背上诈骗恶名,遭人唾弃。
  第九节 贿赂案特点
  在反腐斗争中,执法者都有同感,最难侦破的案件是贿赂案。双方都是肮脏行为,都是被打击对象,都怕暴露,这一利害关系,把他们捆在一起,结成了与法律对抗的同盟,双方都会极力封锁财产增减信息。
  一个行贿者,通常行贿的对象不会很多,数额也不会特别巨大。一个受贿者,受贿的对象却很多,可能是公务员,也可能是普通百姓。受贿额会积累很多,多到自己也无法记忆是谁行的贿,故此才有财产来源不明现象。
  财产来源不明,一方面是受贿分子确实忘记是谁行的贿,另一方面也有掩盖、庇护行贿者的企图,使更多的犯罪分子逃避制裁。
  贿赂案由于双方都有犯罪意图,是阴谋的联合,所以经常是一拍即合,并不需进行密谋、侦察,或使用某些技术和工具等辅助手段。对场合的要求也不甚严,吃饭之际,串门之时、婚丧嫁娶之机,旅途中,办公室、都能成为犯罪场所。犯罪方法,也多种多样。如都有犯罪意图,成案率很大。
  贿赂案易发的另一原因,是双方都无损失(个别的只有付出,无回报)。行贿者的付出是暂时的,收入往往大于支出,不赔不赚的买卖无人愿做,更不愿亏本。即使无经济上的收益,也有政治上的收益,有时能“双丰收”。双方都能获益,何乐而不为呢?受损的一方在哪里?显然是国家、单位、众人。国家不但是财产的损失,同时是原则的丧失,工作人员廉洁性的丧失,而这往往能激起民众的不满,因而贿赂案的发生,是多方面的损失、巨大的损失。
  由于受贿主体,往往是大权在握者,因而容易形成大要案。权力越大,职务越高,向其行贿的人越多,受贿数额越大。极少有人行贿捡破烂儿的,谁也不会为得一堆垃圾而煞费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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