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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增减全息认证(一)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因财产一项,就引起了这多不正常,千错万错,全是财产惹的祸!
  第三节 最大的损失
  在财务管理中,最大的损失是什么?不是财产的大量损失(虽已损失了大量财产),而是损失了大量财产增减信息。
  过去,只有公有、集体所有、合伙的私企或其它社会团体,才对财产增减信息进行规范性的采集、传递、储存(记账活动)。公民的财产增减信息,无人规范性的采集、传递、储存,甚至增减者也不在大脑以外储存。致使大量公财增减信息被伪造,大量私财增减信息被封锁,这正是财产能被侵犯的原因。如财产增减信息全能被国家采集,财产的来源与去向就被确定,谁进行了增减,增减的种类,增减的数量,拥有的总量,国家就会一清二楚。财务管理若达这般效果,公私就不会损失大量财产。
  公私财产增减活动,虽能产生大量信息,但国家并未设置专职机构采集。采集不到财产增减信息,就不知谁在增减财产,不知谁在增减财产,就无法确认财产为谁所有,无法确认财产为谁所有,就不能分辨合法与非法财产,不能分辨合法与非法财产,就无法确定罪与非罪。
  财产增减信息的损失,是无法挽回的损失,是巨大的损失,是比损失财产更为严重的灾难。失去的是无法制止侵财及其它类犯罪,失去的是公私的大量财产,失去的是公民的安全感,失去的是公民的欢心与笑脸,失去的是公民创造财产的积极性,失去的是国人的凝聚力,失去的是公民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信赖,失去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失去的是社会的公德,失去的是和谐的人际关系,失去的是精神文明!
  第四节 最大的失误
  在预防侵财的斗争中,最大的失误是什么?不是打击犯罪的决心不坚决,不是制裁犯罪的法律不严厉,不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而无法顾及全部案件,不是执法者能力平庸而不具备破案能力,更不是罪犯的天赋高而不能将其战胜,而是侵财者能随意、私自增减财产,并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隐藏所犯罪行及非法财产。这是财务管理机制存在的严重缺陷,是科学技术落后的表现,更是预防犯罪工作的严重失误!
  自产生了私有制,财产增减规则就无革命性变化,始终沿袭数千年来形成的原始增减模式。国家未采取有效措施,监控公私财产增减。由其是私财,过于轻视其管理,无一套科学的管理方案,使全民之财,脱离了国家的掌控,所有的财产增减活动,脱离了国家的约束。许多增减关系都能随意形成或强迫形成,处于无序状态。无论公开场合还是阴暗角落,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无论守法者还是违法犯罪分子,无论合法还是非法财产,无论大人还是孩童,无论本地人还是他乡客,无论大额交易还是小买卖,无论实物还是有价证券,都能私自、秘密、强行增减,很少有人当场干涉或事后审查其活动。只要具备财产增减能力,便可实施增减。在一切社会活动中,是否有比财产增减更自由的事件?即使有,也不会这样随便,这样简单,这样司空见惯,这就为违法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侵财者,实质上也是在进行财产增减,他们的活动虽为非法,但多在秘密情况下进行,被侵犯者、其他公民和国家很难察觉。只要侵财活动未暴露,所得之财便获“所有权”,使财产法定的原则遭到了挑战。因无控制财产增减的机制,所以非法财产也能增减,这正是财产增减模式一成不变的恶果,这正是人类社会极易出现不正常现象的症结所在。
  第五节 财产增减全息认证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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