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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国“头巾法案”等看政教分离原则与宗教平等权的意义

  根据《斯达西报告》而提出的法案,2004年2月10日在国民议会得到顺利通过。与以往政府提出的有关社会、经济、生活方面的改革草案,在国民议会的遭遇不同的是,无论是执政的右翼政党还是在野的左翼联盟,都对这个草案投了赞成票。法案随后还将送交参议院审议,然后在3月中旬由国民议会最后批准。  
  该法案的一条关键性规定,在该年9月份新学年开始时正式实施。这条规定严禁学生在公立中小学,穿戴明显反映自己宗教信仰的标志、服饰。允许佩戴不显眼的、比较含蓄的宗教标记,如伊斯兰手链或小十字架等。该法案还规定所有学生都要学习官方规定的课程,任何学生不得以宗教为由,反对教学内容或逃课。  
  政府有关人士坚持说,该法案并非针对特定人群或宗教,而是适用于所有人群——无论其宗教信仰为何。国民议会议长让-路易·德布雷说,法案就是要向公众明确,公立学校是学习而非从事好战活动或宣传、改变信仰的地方。但有部分舆论认为,法案主要针对穆斯林头巾以及穆斯林学生的反犹太言论。在投票前,法国教育部长吕克·费利曾对报界说,过去3年,法国的种族主义和反犹太主义快速增长,法案将有助于防止公立学校的课堂分裂为“好战宗教社区”。  
  法案反应剧烈,影响深远。
  民意调查显示,超过60%的法国人都赞成该法案。其中,教师中支持这一法案的比例高达70%。持反对态度的人则认为,一块头巾里没有那么多的政治、宗教含义。法国有关政教分离、国家世俗化的法律已经足够多,更多的法律不仅不会消除公共机构内宗教标志的负面影响,反而会令问题更复杂化,加重校园中的宗教排斥现象,甚至造成更大的社会分裂。重新另外立法会破坏现存社会宗教体制。一些实际问题可以通过行政规定来解决,不一定非要立法。在记者对几个朋友进行随机采访时,退休银行职员索妮娅说,她觉得其实本来不应该如此大动干戈,需要制订一部法律来解决“头巾风波”。如果教师有足够的权威,以“会扰乱教学秩序”、“影响其他同学”等学校管理方面的理由,就可以让那些极少数一定要戴着头巾上学的女孩子摘下头巾,可能连校长都不用出面就可以解决问题。她的朋友吉奈特则反驳说,现在的学生哪里还像我们小时候,对教师的话毕恭毕敬,你越不让干的事,现在有的学生反倒是偏要干!所以,通过国民议会制订法律也许是唯一可以解决这个难题的途径。否则,局面会越来越难以收拾。在法国政府内部讨论该法案的过程中,也曾有过严重分歧。有两位女穆斯林在法国议会里获得了议会的议员席,她们是强烈反对这个草案的。法国外交部长也反对这个法案,担心这个法案会在海外引起误解,可能引起法国与回教国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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