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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国“头巾法案”等看政教分离原则与宗教平等权的意义

  2003年7月3日,针对法国社会中不断发展的社团主义倾向,法国总统希拉克主持仪式成立了调查政教分离原则执行情况的思考委员会。委员会由包括各种宗教身份的20名有威望的专家和学者组成。希拉克要求委员会在年底前提交一份法国社会执行政教分离原则的报告,并对更好地执行政教分离原则提出建议。希拉克在成立仪式上指出,政教分离原则是宪法规定的,但这一原则的执行在法国一些部门和学校开始遇到困难。他强调,法国社会承认文化和宗教的多元化,并把它视为实现民族团结的基础。任何其他所谓的原则都必须服从共和国法律。[2] 
  2003年11月,由社会学专家贝尔纳·斯达西担任主席的“政教分离专家调查委员会”,将他们通过六个月的调研工作得出的报告,呈交法国总统希拉克。报告指出,包括学校、政府机关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均应坚持中立性原则,不宜让公然故意带有宗教或政治色彩的标志出现。同时,报告建议把一个伊斯兰教节日算作学校假日。  
  围绕宗教在法国社会的角色、围绕对伊斯兰族群融入法国社会之艰难的关注,多年以来,以伊斯兰妇女的头巾问题为焦点,已经在法国引发过多次风波。而《斯达西报告》正是着眼于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报告要求制定一条法律,明确规定在公共服务机构内,无论是天主教徒的大十字架、伊斯兰教徒的头巾还是犹太教徒的小帽,因为都是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宗教标志,都一律禁止佩戴。 
  这个报告的支持者认为,各种政治势力出于一己私利,正在假借宗教名义破坏共和精神与原则。恐怖主义分子也利用了这一点。他们在学校或公共机关将宗教标志公开展示,或把这种展示本身作为武器,借机宣传宗教并对具有其他信仰的人构成威胁。这样的行动就是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自由、平等、博爱”精神的挑衅。特别是在中小学校这样实施普通教育的场所就更是如此。学校应该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教学不应具有任何宗教色彩,教师个人的宗教信仰或倾向也不应该带到教学中去。国家应该借此机会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有关行为。还有的人认为,头巾首先是政治而不是宗教的象征。伊斯兰妇女的头巾标志着女性对男性的依赖和附属关系,并且,信教与否、信仰程度如何,并不体现在外表上,而是在内心里。根据民意调查显示,57%的法国人赞成立法,在学校内禁止宗教标志。  
  法案针对所有族群和宗教。
  法国是一个以天主教为主的国家,但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也有很大势力。法国拥有500万穆斯林,是西欧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多宗教、多民族的国度里,为防止族群主义倾向抬头,强调宗教宽容、政教分离等原则具有重要意义。1905年,法国通过了《世俗法》,确立了政教分离原则,要求公立学校一律世俗化,现有社会宗教体系就是藉此而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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