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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家国、宪政幻想和剑

霍布斯、家国、宪政幻想和剑


冯川


【全文】
  正义只存在于强者之间,在强者和弱者之间不存在正义。
      ——修西底德斯《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前些天在法思网上看到两篇谈霍布斯的文章,勾起了一直以来从霍布斯开始讨论宪政的可能性的欲望,就写了这么一篇杂感,文中可能又有一些哲学方面的东西,初看起来可能很空洞,希望读者理解,不是为了掉书袋,而是为了更好地解释具体的制度。行文拉拉杂杂,也请读者谅解。
  思想是实践的表达,卓越的思想是卓越的实践的表达。我很欣赏钱穆以及梁启超的一个认识:任何制度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必然有其背后的理念。换言之,不要认为理念是空洞的,制度固然基于需要,同样也出于理念。没有发展着的理念,就没有发展着的制度。
  同时,本文以为,仅有理念并不足以产生制度,更进一步说,仅有形式的制度,并不足以产生普遍的善。这里想要思考的是,如果将宪政作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普遍的善的表征,它的最初基点何在。
  一、狼的需要和建构
  霍布斯的理论看起来有些荒诞,夸张地总结可以是这样的:所谓人类社会,就是一群只知道满足自己欲望的狼的混乱组合,每只狼都希望抢夺别的狼的食物,又同时害怕被别的狼抢夺,狼与狼的体能和智慧虽然有差距,但是一般都可以保证互相毁灭。由于害怕别的狼的撕咬,出于对自己的食物和生存的保护,所以群狼终于坐下来谈判,决定终止互相撕咬、互相毁灭的状况,签订一个合同,组成一个叫做“利维坦”的大怪物,然后狼就变成了和平的羊。
  这样一个看起来很像迪斯尼动画的离奇假想,在我看来几乎是主宰了西方近现代的所有主流思想。据说在英美的一些大学里,霍布斯“浅薄”的思想仍然是要用一个学期来学习的。
  与他同时代的、与他一起对后世产生统治性影响的思想者,还至少包括了亚当•斯密、笛卡尔和达尔文。笛卡尔说的是:思维的我,是神圣的主体,而我的思维说明,我是自由而自决的。达尔文说的是,人和社会,人的历史,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优胜劣汰的往前不停运动发展的过程。这个现在看来不证自明的说法,在他那个时代,是闻所未闻的。就像伽利略从比萨斜塔上扔下两只铁球一样,一个“大师”能开启我们智慧上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从而展现出另一片无比广阔的天空。
  人是自由的主体,人类社会是向前发展的,这是一个思想的结论,但是这样的结论,中国古代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西方也是直到笛卡尔和达尔文,才有了这样的认识。
  如果说霍布斯针对的是人对于保护自己的需要,那么斯密针对的则是人对于自身利益和福利的需要,或者说,霍布斯谈的是“保护”,斯密谈的是“福利”。无论是霍布斯的狼,还是斯密的面包师和屠夫,都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就是他们是自我决定的。他们和其他启蒙者一样,对于西方思想界思考了千年的一个问题,给出了一个共同的答案。这个问题是:人在本质上是自我规定的,还是在本质上被规定的。
  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隐含的命题,就是所有人类的制度,所有现实的善,都只能基于人的“需要”、人的本性。而人的需要是绝对自然的,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至少决不可能是完全利他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所有人类制度和现实的善,必须建立在人性恶的假设之上。这就是霍布斯和斯密的共同点,也是自他们以后西方几乎所有主要思想的基础。正如斯宾诺莎所说:“人的理性的诸法则只是以谋求人的真正利益与保全自身为目的”。
  前提既已确定,后世所要思考的不过是:如何从这些低劣的需要和欲望出发,达到普遍的善,用直白的话说,就是让我们大家都过的更好,或者说,这是否可能?何以可能?无论是什么“主义”,思考的都是这一个问题,只是有些答案是否定的,大多则是肯定的,并且以一大套理论来说明之而已。空想社会主义,与其说是对卑鄙的资本主义的反动,不如说是对这种元思想的挑战,用我们的俗话来说,就是“不信邪”,我非要试验一下,看普遍的善是否可以不基于那些人的低劣欲望和本性,而是基于善良的本性和理性的控制。空想社会主义是严肃的、高尚的、值得尊重的,也是悲壮的,它是人类的伟大试验。资本主义的和平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这种试验引发的矛盾和反思,是在无数的抗议、罢工、权利运动乃至阶级斗争中走过来的和平和发展,以至于一些所谓的资本主义国家现在更愿意被称为社会主义国家。但是空想社会主义的极端性,使他们从“先君子”变成了“后小人”,而被马克思称之为“每个毛孔都滴着血”的“先小人”却摇身一变成了“后君子”。迄今为止,霍布斯和斯密,而不是资本主义,还没有被成功地颠覆。其后的多数思想,都只不过是在他们打下的地基上加几块砖头而已,谁能彻底铲掉这个地基,人类思想就进入了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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