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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扩张及其缘由透视

  从经济学的理论看,当市场能够引导创造性作品做最有价值的使用时,著作权法为创造性作品提供了适当程度的保护。这样,著作权法的激励理论集中于激励与接近之间平衡,而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旨在创造和完善创造性作品的所有潜在使用市场。对这些创造性作品来说,可能存在很多自愿购买者。当通过这一眼光来看待时,著作权法有很不相同的目标。福利最大化要求所有的商品被引导进入最有价值的使用。创造性作品是一种其价值最好由市场决定的商品。就其他的商品来说,未来的用户对创造性作品的使用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反映了这种商品对用户的价值。从集体方面来说,消费者需求定义了作品的社会价值。最后,这些作品的社会效用和价值是由它们能够在市场中所实施的价格来体现的。
  著作权法的目的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考察。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视角看,根据市场被转让的价值来分配创造性作品可以看成是著作权法的重要目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重视市场机制作为自由分配资源的手段。根据该理论,作品创作和传播都定位于市场,而市场离不开作品的消费者。有学者即指出,成熟的著作权范例包含了所有文学和艺术作品,纯粹是根据他们的创造和由市场来评判的。[21] 消费者对作品的需求既决定了已经创作出来的作品的价值,对未来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也具有重要影响。也就是说,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受到市场需求的影响。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看来,提高作品市场效率的先决条件以及重要保障取决于清晰界定的财产权,理由是为实现著作权法的有效率的分配目标,确立广泛的并且可以被交换的财产权是十分必要的。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根据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关于著作权法的正当性,必须为创造性表达的作者提供广泛的、能够延伸到每一个有价值使用的财产权。这样,虽然激励方法似乎是以批评的目光看待著作权的扩张,提出著作权法的更大保护是否对创造性作品的创作提供经济上的激励这一问题,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方法把经济分析放在相反的方向,而支持知识产权的扩张和减损的公共领域。[22]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将整个福利最大化等同于公共利益,而不考虑福利的分配。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适用于著作权法原理时,福利最大化被作为著作权制度的基石。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宽泛适用可以用于解释著作权的扩张。它强调加强著作权人对作品控制的意义,认为应当严格限制传统的对著作权限制,以使著作权法中由产权化和数字及非数字环境创造的信息市场的利用达到最大化——著作权人有权利用其作品的所有现行和潜在的市场。但如果过分强调,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分析的结果会走向谬误——试图阻止任何未补偿著作权人利用作品的行为,以使著作权人获得最大的利益。该理论适用到著作权法领域,主张谨慎地适用著作权限制原则。原因在于,著作权限制使著作权人的财产权的实现不够完全,宽泛地适用著作权限制会妨碍通过价格信息分配资源的市场机制的能力。但是,根据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立法者和法院必要地适用著作权限制的原则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可以避免市场价格机制的失灵,而这一机制却是作品的消费者识别具有社会价值的作品的保障。事实上,对著作权限制的严格控制从另一方面来说即是对著作权扩张的主张。因而从对待著作权限制的态度也可以看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对待著作权扩张的态度。
  另外,就网络空间著作权之扩张而言,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也有适用性,“因为它展现了以更广泛而不是以有限的财产权为基础的著作权现实”。[23] 在网络空间,由于用户对作品使用的广泛性、快捷性,著作权人强烈要求立法者赋予其严格控制作品的使用和传播的权利。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看来,通过扩张创造性作品的财产权并相应地减少对著作权的限制,在数字环境中著作权人能够通过市场分配机制获得包含在著作权作品中的增加价值部分。
  (2)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原理中分配效率机制与著作权扩张的正当性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原理在运用于分析著作权制度时,主张著作权法是一个分配效率的机制,其重要目标是提高分配效率。该理论的分配效率观点认为,在著作权进行扩张时,将本来可以用于社会其他生产方面的资源用于创作作品,可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用。当然,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分配效率标准也认为,著作权保护应当建立在一定的水平上,即不仅仅是基于公众对于表达的接近,而且也包含将资源游离于其他潜在使用的社会成本——“与特定著作权相关的作品消费者盈余并不总是反映作为那一作品创造的增加的经济福利。相反,有些盈余反映的是从其他作品中转移的需求。”[24] 并且,原创作品的创作并非必然地比从事其他活动产生更多的社会效用,在不能比从事其他活动产生更多的社会效用时,不应扩张著作权。
  在经济学上理解著作权扩张的正当性时,应当建立市场的概念。具体在进行微观分析时,主要应考虑两个问题:其一是成本收益分析。根据经济学模型,著作权扩张的社会效用依赖于经济上的成本和利益的计算。从经济学上考虑,应当允许著作权延伸到增加的创造性活动的利益超过因为著作权扩张而增加的社会成本一样的程度。其二是从分配效率的角度认识著作权扩张的正当性。分配效率涉及到,在一个资源有限的社会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使资源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将分配效率用于著作权扩张的分析,旨在揭示著作权扩张带来的激励创造性作品创作的社会效果与将这些被激励的社会资源用于非作品的生产相比,具有更大价值。根据著作权扩张分配效率原理,在一个资源有限的社会中,著作权扩张的成本不仅仅是这种被扩张的著作权保护限制了接近现有或未来作品的风险,而且同一个人在原创性作品中的投资可以使其在其他领域中的投资也就相应减少。分配效率的考虑自然强调通过著作权扩张而产生的广泛的著作权垄断成本。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要求足够的消费者盈余与作者和出版者一致,不仅是对创作和传播的激励,而且为免于政府和私人捐赠需要提供足够的独立性。考虑到在被著作权扩张激励的额外作品的创作不是固有地比使用其他潜在社会资源更有价值,在为著作权的扩展提供正当性时,需要揭示社会将从创作额外的原创作品获得的利益比这部分本来可以投资在其他方面的资源产生的价值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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