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正当性论略
周其明
【全文】
宪政的本义是“
宪法政治(Constitutional Politics)”,也就是按
宪法运作的政治和政治体制。颁布
宪法是近现代国家在革命胜利之后的一个重要政治任务,这不仅仅是对革命胜利的宣示,更重要的是通过
宪法的实施来巩固政权。宪政是颁布
宪法的必然目标和实践归属。新中国成立后,自《共同纲领》的颁布,就开始了宪政的探索,五四
宪法的颁布是新中国宪政的正式开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宪政的最大实践,八二
宪法修正案对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确认,是新的时期对宪政的进一步确认。由于缺乏宪政的传统,人治和政策政治仍然是我国政治的一个特征,实施
宪法、实行宪政,还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目前仍有很多人对宪政心存疑虑,一些专家学者甚至明确提出了“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概念”[1]的主张,本文把这种主张称为“宪政否定论”。由于否定宪政的主张出自一些知名学者,这种“宪政否定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误导国家的政治选择,在实践中十分有害,本文认为有必要对“宪政否定论”的主张进行甄别,消除对宪政的恐惧心理。
一、“宪政否定论”的形成背景和要点
“宪政否定论”是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宪政否定论”认为,近年来,“‘宪政’在学术界仍然是热门话题,有关‘宪政’问题的各种学术研讨会、论坛、报告会、文章和著作越来越多。一些专家学者提出,宪政建设已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任务。在党和政府的正式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中,应使用‘宪政’提法。” [2] “宪政否定论”对宪政的讨论和要求感到忧心。在“宪政否定论”看来,“用宪政这类概念来代替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等主张,是关系我国政治发展的根本方向的大问题,必须用十分严肃的态度加以对待。” [3]本文认为,“宪政否定论”实际上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反对宪政的一种集中的理论反映。
“宪政否定论”的要点主要有:
1、“英美资产阶级发明的宪政,相对于封建专制是历史的进步,具有防范国家权力扩张和滥用、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实质是剥削与被剥削的权利和自由)的功能,有其历史合理性和我们可以借鉴的成分。但是,宪政的实质是资产阶级专政,旨在维护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和统治秩序。”把宪政内涵看成民主、法治、人权的思想,“没有区分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社会主义政治与资本主义政治的本质差别,没有揭示宪政的阶级实质。” [4] “宪政否定论”认为,宪政是资本主义政治的概念,不能揭示社会主义政治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