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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公共政策每周评论”开幕式上的评论

  但问题不仅在于改革这个方向,而在于是否应当完全放开,放开会出现什么问题?这是我们法治人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如何将问题限制在最小。限制在最小,不仅是为了稳定,而在于防止制度的大起大落,让制度稳定前进,而不是来来回回。使得人们幸福,社会和谐,保证下一步的改革顺利进行。
  因此,操作问题变得重要起来,时间问题变得重要起来,这都是需要法律人更为关注的。这不仅考验我们的智力和能力,而且更考验我们的耐心和毅力。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就会是持续20年甚至更长,我认为。因为大方向已经确定了,市场经济的需要,同一的民族国家的需要,都需要一种统一的户口制度。但是,一下都放开,就可能出问题,我们不能只有好愿望,而不管后果,不管后果的人不是好法律人,而只是道德学家,甚至可能是虚伪的道德家(言词左派,生活右派)。
  还要考虑改革之后的长远问题,例如跨省流动,或迟或早,这个问题也会凸现出来,因为中国是个大国,小国不会面临诸如跨省流动的问题。我们作为中国法律人不仅仅要学会发现和批判社会问题,还要尽可能努力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竞争,实现好的解决办法。因为这是我们的家园。
  还要有政治眼光,例如改革后人口很可能也必然大量流动,那西部边境地区如何办?这就会考验政治家-法律人的智慧。还有就业问题,社会救济问题,我们需要一个大政府还是小政府,这些都需要考虑。城市和农村的如何共同发展?城市发展的成果如何与农村分享?这其实是非常深远的制度改革,是真正的宪政问题--如何在公民基础上建设民族国家,建设人民共和国的问题。
  还要有全局眼光,例如,这样就可以更好理解新农村建设问题了,中国人其实是不愿离家的,除非他有更大的激励。新农村的建设可能就是解决如何凝聚农村和农业人口的制度。这需要想象力,触类旁通。户籍问题不仅仅是户口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户口背后的利益问题。户籍所承载的城乡差别,社会福利的问题才是真正需要关注的问题。如果户籍改革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未能衔接好,其他方面还是二元的,仅户口改成一元的,没有实际意义。
  这就要求我们北大的同学有政治家、法律人的眼光和能力,要懂得社会,懂得国际政治,不论是眼光还是做事都必须要大气。而不能太简单,甚至无知。或许你不会富贵,不会出人头地。但是像马克思所言:“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人将流下热泪。”必须要有这样的牺牲精神,为民族感和民族事业有所承担。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今天没有选择最牛钉子户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并不那么具有法治意义。后物权法不可能改变许多问题,之前有,之后还会有。法典与法治实践不是一回事,法治是实践的。《物权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确立了规则,确立了界限。但是法典编撰的胜利,并不能替代具体生活中的纠纷解决。这需要你我的参与,而需要我们关注后物权法时代的“问题”。所以法治绝对不是什么“神圣”的事业,而是世俗的事业。它不是总是充满欢快和成就的,而需要长期的建设。比如,婚姻不是“婚礼”,而是婚礼之后的洗尿布、洗碗这些细碎的事情。因此钉子户在我看来更多是一个新闻事件,是新闻媒体的肤浅带来的,一个吸引眼球的事件。三个月后,这就过去了,大家都会遗忘。而户籍管理问题则会是一个长远的体制、宪政性的问题,同时也需要大量细致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杨丽娟问题同样如此,这当然有法律问题,自由问题,精神病问题,权利界定问题,包括制度如何促使社会财富的最佳使用,等等;也还有对媒体的质疑,大家想想,如果没有媒体介入,杨丽娟会如何?她的行为其实并不正常,媒体又为什么明知这些还要这样炒作,恐怕不能用物质来解释,我希望大家看我的“我和你深深嵌入这个世界”一文。我们必须聪明起来,不能被某些媒体左右,去发现在媒体炒作背后被遮蔽了的更为深远的、深刻的问题。必须保持我们的专业视角,而不能被媒体所裹挟,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这个评论的媒体作用。我们需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给社会贡献我们自己的专业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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