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这个共识,知识分子或者精英必须有所担当:这种担当是一种社会的责任,也是一种客观情况。因为知识分子或者精英的华语得到更多的传播,对他人形成更重大的影响,甚至成为一种权威被用来压倒别人。有所担当必须要真诚,而且要坚定。这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其实非常难,因为这需要有虽九死而不悔的精神。但是在担当过程中也要注意倾听,注意妥协,寻求重叠共识,而不能总是独语。
因此,在需求开放、促进公众参与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防止民粹主义,过去的几年里民粹主义比较盛行。也必须反对法治乌托邦,不要以为法治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同时反对媚俗,反对毕其役于一功,提倡理解和宽容。公众参与同样也是存在问题的。要注意公共媒体和公共话语的特点,公共媒体恰恰因为是公共的,看起来很自由,但往往并不自由。第一,容易说套话,不具体分析问题,不冒犯“两老”——老干部和老百姓,使二老满意。公共参与并不保证人就一定说真话,这样的话知识分子其实很难有真正的担当。第二,容易媚俗,为了获得听众,取悦听众,因此搞民粹主义;第三,容易言辞激烈,这会是下意识的,因为媒体的时间限制,以及竞争,要求能吸引观众,都会迫使你必须用更为鲜明和简单的语言表达,标新立异;以及追求道德制高点,用王朔的话来说,就是在道德话语上,激烈的人会比不激烈的人占据优势,这就迫使学者容易走极端。我所担忧的就是这个"法治与公共参与每周评论"的栏目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理解了这些,就要求知识分子必须防止说套话、防止媚俗、防止民粹主义、防止激烈的道德话语。我们作为讨论者一定要审慎、负责,简而言之,就是要有做人的基本美德。
如果能理解和坚持这几点,我希望把这个评论作为一个事业来做,不是为了炒作、为了轰动或者别的什么因素。保持对具体事件的关注,反对过分理想法治乌托邦主义,反对媚俗,使知识分子保持对法治事业的忠诚,对中国事业的忠诚。我相信,今天评论的开始就会是对中国法治的一个重要贡献。希望它能慢慢好好做起来,
二、什么是法治与公共政策的评论。
在今天,其实已经不存在纯粹的法治问题。法治与公共政策其实是一个视角,一种方法,而不是一个问题或实践自身的性质。观察者从特定角度观察问题,从而赋予该事件一个性质。从法治的角度看待杨丽娟事件问题、钉子户问题等就都是法治问题。比如杨丽娟事件里面就可能涉及到自由的问题。歌星是不是必须要会见单个的歌迷?他的时间应该如何利用才更能为其他歌迷带来快乐,从而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福利,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什么是法治问题实际上是一个视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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