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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人权观

  在如何实现人权诉求上,儒家提供了一条民本主义的实现路径。历代的儒家经典中不乏以民为本,民本君轻等民本思想阐释。如:《尚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尽心下》:“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尚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荀子.王制》:“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儒家的民本思想亦可称之为“民本主义”,“其特点是重民力、顺民意、注视民心向背、关怀民众疾苦,它与尊君思想相反相成,彼此既相互抗颉又互为补充。”[29]儒家民本主义尽管与尊君思想融合一起,但我们厘清尊君思想的尘垢,仍然可以发现儒家关于民众现实欲求鲜活而饱满的理性表述。“物有本末,事有始终。”[30]“本者,根基、主体也。”[31]儒家民本主义将“民”置于世界根本的位置。“《尚书》里讲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不仅是讲民为国之根基、源泉或凭持,而且是讲民为国之主体。”[32] 所以儒家民本主义首先确定人在世界万物中的价值地位,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的主体资格,在某种程度上确立了人民的政治合法性渊源。儒家在天下与民、君与民的对应关系中是找准了民众本身的位置,并为民众集体提供了权利资格诉求的路径。但儒家的“民”与“人”是有区别的,前者更强调政治社会生活上的整体意义,而后者则侧重个人意义。集体之“民”在儒家民本主义中得到彰显,而后者却被相当“遗忘”。如“所谓天者,非谓苍苍莽莽之天也。君人者,以百姓为天。”[33]“夫民。神之主也。”[34]“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35]这里的“百姓”与“民”都是关于民众集体的表述,而具体个人之资格地位诉求,个人与个人之“定分止争”等思索,在儒家民本主义宏大的叙事中,显得寥落而单薄。儒家民本主义的人权概念的缺失,与和合的世界观有关,更与这种整体主义思考方式、过于宏大叙事的理论路径以及有关。不过儒家民本主义仍然不失为当代人权思考提供独特的文化视野,通过对民众集体诉求的把握来认识和推进人权,尽管失之粗糙而模糊,倘辅之以个人具体权利诉求和相应程序的精细制度设计,或许可以更好地促进人权建设。儒家民本主义开启的集体人权路径理应得到承继、发扬及整合。
  四、“大同世界”的人权理想。
  儒家道统作为古代中国的精神归宿,还承载着先民对社会政治与人生理想的价值追求。儒家在自己和合世界观的观照下,立足自己文化视野,运用自身思维方式,开出一幅“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理想社会蓝图:“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36]儒家的“大同世界”是从“大道之行”推导出来的,这里的“大道”既包括“天道”,又涵盖“人道”,而且更重要的是“人道”之行。“人道”之行即“德性”人性(仁性)的充分发挥,“仁性”人性与“仁性”人行的高度统一,自我与他我,人与社会,人与宇宙处在“和而不同”却又“生生不息”的和谐境界之中。所以儒家的人权理想超越西方狭隘的个人中心主义立场,更为深沉而广阔地关怀人本身的命运。倘以西方理性视野来考究儒家“大同世界”的人权理想,同样可以发现儒家存有关于民主、平等、公平正义以及和谐共生的人文价值理念。“大同世界”并非纯粹的“乌托邦”式的浪漫空想,它毕竟包涵着对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的现实考量与制度安排,更重要的是,“大同世界”仍然可以为当代国际人权的冲突提供独特的文化视角与智识支持。儒家文化凝聚的先哲对于斯土斯民命运的思索,儒家对于人之所以为人,人何以为人的问题意识和解决路径仍如洪钟大吕,为当代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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