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司法对自治行为审查的具体事项范围,以及如何把握审查的强度,则通过
行政诉讼法是难以界定或表述清楚的;其更多地应由法官在具体案件中去裁量,从这个角度看,法官似乎享有更多的能动性。因此,在修法之后的司法解释与司法实践显然是更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注释】 本文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业组织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4CFX018。笔者要特别感谢清华大学副教授何海波博士的帮助,他对本文提出了中肯的批评和良好的建议,这些在文中已有所反映。
参见马怀德:“浅议行政诉讼制度改革”,http://www.jcrb.com/zyw/n234/ca239896.htm(最后访问日期:2006年3月22日)。载2004年4月8日《法制日报》。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56页。
李龙、夏立安:“论结社自由权”,载《法学》1997年第12期。
【英】丹宁勋爵:《法律的训诫》,杨百揆、刘庸安、丁健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65页。
【英】丹宁勋爵:《法律的训诫》,杨百揆、刘庸安、丁健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66页。
王圣诵:《中国自治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19页。
《中国电梯行业行规行约(试行)》第26条。
《中国棉花协会会员公约》第1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
11条、
13条。但是在
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对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以及撤销注册的行为,当事人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荷兰】埃弗尔特·阿尔科马:“结社自由与市民社会”,毕小青译,载《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夏季号。
张静:《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8-49页。
高家伟、王锡锌:“行会法”,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从》(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38页。
【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31页。
【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31页。
Bickel , Alexander. The Dangerous Branch. Indianapolis: Bobs-merrill, 1962.参见【美】克里斯托弗·沃尔夫:《司法能动主义——自由的保障还是安全的威胁?》,黄金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及212页。
苏西刚:“社团自治权的性质及问题研究”,载《行政法论从》(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参见罗璇、曹斌:“面临尴尬:长春亚泰状告足协”,载《中国律师》2003年第3期。
全国人大常委吴长淑等36位全国人大代表向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敦促北京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诉中国足协行政诉讼案的议案》;其后,谷长春等2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再一次就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诉中国足协行政诉讼案,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关于中国足协章程排斥司法介入的合法性及中国足协管理问题的意见》。
【英】丹宁勋爵:《法律的训诫》,杨百揆、刘庸安、丁健译,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73页。
参见于安:《德国行政法》,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84页。
《
行政诉讼法》第
12条规定,只有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广州吉利以中国足协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亚泰足球俱乐部以中国足协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在“吉利案”中,一审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是一种行业管理关系,不是民事关系;而“亚泰案”中,以长春亚泰及其教练员、球员对中国足协提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行业协会的任务可以分为“自治任务、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任务、委托的行政任务和协助国家行政机关的任务等四类,其中主要是自治行政任务”。高家伟、王锡锌:“行会法”,载《行政法论从》(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笔者认为,后三种任务(即法律授权的国家行政任务、委托的行政任务和协助国家行政机关的任务)可以统称为“委托事务”,其来源都不是组织内部产生,而与国家职能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