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改善课程设置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问题比较严重,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改革:
第一,解放思想,克服法学平均主义的做法,克服贪多求全的做法,要紧紧围绕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第二,对政治课进行改革。政治课在大学教育中占据相当多的时间,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学生也很反感。可以考虑将政治课改为选修课,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去学,没兴趣的学生可以不学。没有道理要求人人学政治,人人关心政治的国家并非健康的国家。
第三,对法学专业课的内容进行调整,将有些科目从必修课中删除,就暨南大学而言,如中国法制史;将有些科目从选修课中调入必修课,就暨南大学而言,如物权法、侵权法、婚姻
继承法、
票据法、
保险法、
海商法、
证券法等;删除一些不太必要的选修课,就暨南大学而言,如比较
宪法、比较行政法、国际
刑法、比较
刑法、比较法概论、中西法律文化、罗马法等;增设一些新的案例课程,如民法案例、
刑法案例、诉讼法案例等。
第四,调整课时,突出重点。就民法言,民法总论可以设为4课时,物权法3课时,债权法(含总论、合同、侵权)6课时,亲属继承3课时;就
刑法言,总论可以设为4课时,分论4课时;就商法言,总论可以设为2课时,公司、证券、破产6课时,票据、保险3课时,海商3课时;就诉讼法言,
民事诉讼法可以设为4课时,
刑事诉讼法3课时;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可以设为5课时。另外,为了适应国际化的趋势,应加重国际经济法的分量,可以考虑将其设为5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