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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放弃自由换宪法权力的实施” 之伪命题及其它——李敖大陆演讲的学术性及其根源评析

  二
  在此,对其原因与根源,试以李敖先生著述及行为意趣之点滴为证,可知此并非“发挥问题”或所谓“情境” 决定所致。
  一是,李敖先生是以擅长批判国民党出名的,同时,对民进党的批判也毫不留情。但作为一名历史与文学家和政治评论家绰绰有余,而若论作为一名思想大家甚或理论大家,则表现出明显欠缺。究其原因,大概就是政治的直觉/知觉和形象化思维有余,而现代学术深层次论述与功夫,尚为不足!说到底,若只停留在现象表面,或事理的一般层面,即满足于“骂” 之痛快,和文字/证据的功夫,是得不到人文社会政治科学的真境界的:
  比如,从李敖的《国民党研究》和《民进党研究》两本各有几十篇文章,大约各二三十万字的政党研究专著中,从“一登记,就套牢!(1986)”(如同大陆当代组党运动的遭遇之历史神似写照一样,记述了台湾党外公证会结社组党的经过与结果。) 以及“民进党不‘革命’ 吗?(1988)” ,“民进党的三不(1988)” 等洋洋近百篇文章中可见,涉及诸多有关“英美式政党” 与“苏联/列宁式政党” 之区别的提示性述说,但大多仅点到而已,只不过是胡适先生《两种根本不同的政党》文论的复述。虽有“杂文” 如匕首投枪之社会短效果,但如其大陆演说中说的,刀枪火炮,终不免不敌或无助现代党化专制国家机器之根本改变。所以,文章虽确有启发,但对整个现代政党政治及其制度建构并无多大帮助。
  同样的,在其名著《北京法源寺》中,关于维新改革派如何认知满清王朝利益集团体制的整体关联性的诉说等,也有类似于李敖先生劝今日大陆学生“不要与当局硬拗” 和如何“不自了” 而又善用智慧,争取权力,与政府周旋等等说教的影子。只是就学理上言,如今李敖先生“进步了”,逻辑必然的推演出不同的结论来而已。虽然,政治上自由主义的“反求诸己” 和诉诸于宪法/权力清单 ,是一个对称性的命题,是所有关联者与关注者,都要反思与如何躬行的大课题。但是,一个基本法理必须被强调:当代自由与宪政实为一体,须臾不可分割。李敖先生说“用放弃自由换宪法权力的实施” ,究竟是在误导民众还是在“骗中共”?甚或只是不甚高深的“技巧” !
  而值得提及的是,李敖先生对“六四” 问题的建言,是否是中国政治对立双方,要作深刻思考的一个问题和一种可能“善了”的理路。但问题关键在于,李敖提出“自由与宪法权力交易” 这一命题的真假性。如果无论在学理还是实践上,它是一个伪命题:即真正的宪法权力是不可能以“放弃自由” 来换得的!那么,这一立论就是不成立的,必须为了达到相同的目的与效果,开发出新的论述与实践路径来。而若说有甚么启发的话,那就是,今天的中国人,不能仍然局限在“对立两难终无善了” 的传统政治思维陷阱和理论框架内,来作“非此即彼不可兼得” 的政治抉择!说白了,就是要真正从根本上:“再见了,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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