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法典修订的百年历程与当前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3.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成民法起草小组,着手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5月已先后完成四稿民法典草案。其中“民法草案第四稿,包括8编,43章,465条。这一草案虽未正式成为法律,但现行 民法通则继承法及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都是以该草案相应编章为基础,适当修改损 益之后颁布的。”(注:梁慧星:《民法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1页 ,第22页,第23页,第23页。)由于民法典涉及的范围很广、十分复杂,民事立法工作 又缺乏经验,加之当时我国刚刚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生活中不断发生各种新情 况和新问题,各种经济关系错综复杂,因而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的时机还不成熟(注 :彭万林:《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第10页。)。第 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至此停了下来,此后立法机关转而集中精力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民 事单行法,这其中尤以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最为引人注目。
  四、当前民法典修订工作及其相关问题
  1.修订背景。经过二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与经济等各项事业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民法典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已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成为该组织的第143个成员,中国在加入WTO议定书中承诺:“将通过修改现行法规和制定新法的方式全面履行WTO协定的义务。”(注:张德霖:《中国加入WTO经济法律调整概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第2页。)在此大背景下,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注: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页。)民法典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自然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民政府第四次民法典起草工作就此拉开了序幕。
  2.立法机关第一次审议稿的内容、结构。2002年12月23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委员长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审议的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该草案分为九编,总1209条。第一编总则,117条;第二编物权法,329条;第三编合同法,454条;第四编人格权法,29条;第五编婚姻法,50条;第六编收养法,33条;第七编继承法,35条;第八编侵权责任法,68条;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94条。该草案体现的基本上是一种现实主义思路,即,以德国式的五编制为基础,同时融入了一些具有中国特色和21世纪时代特色的内容。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