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悲观与乐观之间:陈凯歌、黄健中遭遇法门(下)

悲观与乐观之间:陈凯歌、黄健中遭遇法门(下)


周大伟


【全文】
  (四)
  其实,我感兴趣的倒是另一个突发奇想的问题:如果时光倒流二十多年,也就是陈凯歌当年在火车上对中国法制发出凌厉而尖刻的拷问的那个年月,这些当事人的命运又会是怎样呢?
  依照我平凡的判断力,如果在二十年前,这两个案例中的“被告人”的命运可能会呈现出迥然不同的遭遇:
  如果黄健中和张钰之间发生的事发生在二十多年前,黄健中可能会大祸临头。
  二十多年前,那个叫张钰的女子可能会控告黄建中强奸了她(或者她的女友),而不会指控他利用潜规则欺侮弱女子。因为,当时的社会远不像今天这样开放。对于那些为了获得电影角色而公开变卖色相以身相许的女子,社会难以容忍。张钰假如以所谓“潜规则”的理由告倒了黄建中,最多让黄健中失去公职、身败名裂。但张玉自己也会因此臭名远扬,说不定还会被公安局收容处理,送到劳教场关上几年。这样做显然极不划算。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张钰一定要把自己置于完全无辜的状态。在当年法律界动不动就“严打”和“从重从快”的季节里,黄健中随时将面临厄运。
  据导演于敏回忆,他有一个当副导演的朋友,因没让张钰上戏,她就找到这位导演的妻子大吵大闹,说他强奸了她。朋友吓得差点跳楼,后来朋友用钱才摆平了此事。可见,这类假设并非空穴来风。
  直到今天,强奸案依然是世界范围举证最困难的庭审案件之一。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当年司法界的“严打”和“从重从快”过程中,强奸案是最容易引发冤假错案的案件之一。因为强奸案常常凭借被害人的口述,缺乏直接目击者。有些“受害人”往往在事过境迁后前来报案,加上半推半就与恶意强暴之间,往往难以辨别。直到1993年,美国才出现了第一个从死牢里用DNA鉴定技术为一起奸杀案讨还清白的案例。DNA鉴定技术的出现,使强奸案的认定才开始有了划时代的变化。
  据有关统计,近十几年来,强奸案的发案率在各地已经有所降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机关在对强奸案件的侦查起诉过程中,对证据的认定已经日趋严谨。诬告强奸的胜诉可能已经越来越小。
  如果陈凯歌和胡戈之间的事发生在二十多年前,胡戈可能会凶多吉少。
  二十多年前,胡戈大概可能被列入“坏分子”一类。什么是坏分子?在当年“地富反坏右”这五类阶级异己分子中,我国的专政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坏分子”的定性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所谓“坏分子”,可以是游手好闲到处寻衅滋事的人、也可以是偷鸡摸狗调戏妇女的人、也可以是吃喝嫖赌恶习不改的人,或者是挑动群众顶撞领导的人;自然,也可以包括那些一天到晚躲在阴暗角落里“恶搞”的人。此时,“恶搞”这两个字里,“恶”可以解释为“穷凶极恶”的“恶”,“搞”可以解释为“胡搞乱搞”的“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