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对家庭的看重,由对亲情的看重,我们应该可以明白,其本质之中,是对人的看重,是对个人地位的确认。所谓家庭伦理和家族伦理,都是以各个个人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儒家礼法中的“本宗九族”就是以自己为中心点,向上推四代到高祖父母,向下推四代到玄孙子女,向左右推(四代)从同父兄弟姊妹、同祖父兄弟姊妹、同曾祖兄弟姊妹到同高祖兄弟姊妹。每个人都是一个中心,每个人都以自己的中心建构自己的家庭和家族。粗看上去似乎个人掩没在家庭和家族之中,其实从每个家族和家庭都可明确那个中心,明确那个个人。
在孔子孟子看来,人的亲情是天生的良知良能,助长人的亲情,发扬人的亲情,然后将每个人的爱亲之情推广于社会,在爱亲的根基上生发出爱人利人之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由对自己父母儿女兄弟姊妹的亲爱和奉献延伸到对他人的亲爱和奉献,人类就能共生,社会就能和谐。
这种儒学的理念,先秦的君主们并没有认识其社会价值。时势变迁之后,从汉代开始,治国者才从孝慈这一人性的根本看到了力量,看到了家庭稳定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价值,尤其是看到了国家与家庭同构的重要价值。《礼记·大传》说:“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这种不可变革的亲亲、尊尊、长长不仅是家庭结构的根本依据,也可以成为国家结构的根本依据。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既是对君臣父子的规范性要求,也可以成为君臣父子结构稳固的约束性依据。于是,我们看到,从汉代开始,儒家的道德规范逐渐被国家法引入,“三纲”“六纪”也从这个时代开始确立。
中国古代社会,对于每个人,自幼开始孝亲的训化和爱人的训化。由诚意,正心、到修身、齐家,其中优秀者成为治国平天下的候选者。只要能将全社会的人都加以训化,让全社会的人都成为奉献的主体和被奉献的客体,社会所需要的就只是亲爱的等序规则和奉献的交往规范。与此不同,现代西方社会观念之中,人人平等,人人可以基于自己的私心平等地竞争自己的私利,但必须遵循竞争的规则。西方社会重视对于个人进行规则的训化,其训化的目的是要使每一个人都按照规则去竞争。
当下的中国社会,儒家的理念早已遭受了多重污损,传统的礼制早已被捐弃,但西方的法制又远不能学得周全。国家正在重视民主,社会正在倡导个性,各个自我都力争着张扬。现代的中国社会亦强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却忽视父慈子孝作为道德基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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