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资本国际化的情况下,洗钱活动对一国乃至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健与安全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反洗钱实践已经证明,现代金融体系已成为洗钱的主要渠道。洗钱者主要通过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活动,特别是随着金融全球化、网络化、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洗钱者将会更多地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洗钱活动。洗钱者将金融系统作为洗钱的主要通道的原因在于金融系统可提供遍及全球的便捷服务以及各国金融系统的保密原则。前者为“黑钱”的迅速转移提供了便利,而后者则为洗钱犯罪提供了一个“保密天堂”。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金融系统都有严格的金融保密法,擅自泄露客户的账户等机密将构成刑事犯罪。洗钱犯罪猖獗的地方,往往是执行严格的银行保密制度和宽松的金融监管的国家。著名的瑞士银行严格执行为客户保密制度,但因此也背负着以为客户保密的名义庇护与政治腐败、团伙犯罪以及欺诈等有关的洗钱活动的罪名。近几年来,国际洗钱活动还呈现出若干趋势:洗钱者将会更多的利用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为其洗钱服务;洗钱者将会更广泛的利用新型的金融工具与金融衍生产品洗钱;洗钱者将会利用国际金融系统的一体化,把洗钱网络铺设到世界各地;洗钱者将会加强洗钱手段的复杂化和洗钱技术的现代化等。这些趋势表明,国际洗钱活动将与金融机构发生更密切的联系。
从国际上反洗钱工作的经验来看,几乎所有涉及反洗钱的国际公约皆把金融机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如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提出的促进世界反洗钱立法和行动计划的《40条建议》,1991年欧共体指南公约的反洗钱条款,1995年、1996年西半球34国财长会议通过的行动计划,1995年国际刑警组织第64届全会通过的其历史上第一个反洗钱宣言等, 均体现了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的特殊地位。很明显,一切具有相当规模的洗钱活动都得通过金融渠道进行。金融机构的行动在反洗钱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政府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各种努力,若无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将难以奏效。因此,金融系统应成为反洗钱的第一道防线。
洗钱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不仅会影响其经济效益,也会影响其社会效益。首先,洗钱会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金融机构一旦被卷入洗钱丑闻,会极大的损害其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进而影响客户对其的信任和经济效益,如国际商业信贷银行(BCCI)因广泛地参与洗钱活动而被关闭。其次,洗钱影响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市场。由于我国尚未有反洗钱立法,所以,我国金融机构进入国际金融市场会遇到很大的阻碍。再次,洗钱影响国家的金融市场。洗钱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由于“脏钱”的流入导致一国的利率剧烈波动、汇率国际收支失衡等。最后,洗钱犯罪的资金流动毫无规律可循,可能会成为金融危机的导火索。金融机构破产倒闭会带来金融体系不稳定,甚至造成经济、政治的混乱。有鉴于此,国际社会和各国金融监管部门也将反洗钱作为工作重心之一。从国际上反洗钱工作的经验来看,几乎涉及反洗钱的国际公约皆把金融机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如1989年成立的国际反洗钱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目前已有29个经济体成员和2个区域性组织成员,它提出的促进世界反洗钱立法和行动计划的《40条建议》,就是从金融机构本身、监管制度和当局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介绍了反洗钱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该建议中指出:“金融体系在反洗钱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监管当局应确保被监管的机构切实采取措施防止洗钱行为的发生。”根据国际经验,在打击和防范洗钱犯罪中,应该将金融机构防范洗钱犯罪作为重点;在监测洗钱犯罪和监测反洗钱体制运转方面,重点是监测反洗钱体制的运转。因此,对金融机构防范洗钱犯罪体制运转的监管,就成为反洗钱成功与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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