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征收是在一定的合法的程序下进行的
依法行政是指国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土地证征收是国家运用其公权力强制的单方的把土地使用权从农民手中正收上来并使之成为城市用地,它并非给予用地单位和被征收单位的自愿协商,土地征收前无需取得被征地的集体和农民的同意,征收后也他们也必修服从。如果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势必会造成权力的滥用。美国宪法第5条修正案:“人民私有财产,如无合理补偿,不得被征用为公用”,日本
宪法也规定:“私有财产,在正当补偿下得收为公用”。
三.征收土地是国家将属于农民或集体的土地收归自己所有的过程
土地被征收后,原土地所有人的所有权全部的丧失,国家据以取得土地所有权。
四.国家在土地征收后给予农民或集体一定的补偿
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的使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虽然国家拥有最高的统治权,但农民和集体的财产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对土地被征收者给予一定的补偿,及时缓解公权和私权的冲突,同时也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私人利益相统一的表现,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 我国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调查表明,目前中国每年国有土地收益流失至少在100亿元以上,失地农民总数在4000万人左右,每年还以200多万人的速度增加。六成失地农民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生活困难。目前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出现的问题是:
一.公共利益的范围模糊
虽然《
宪法》第
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和《
土地管理法》第
二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究竟何谓公共利益法律并没有作详细的规定,据调查在我国现有的征地中80%以上的征地都是基于商业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而非公共利益,一些地方在片面的追求当地局部的经济发展和“政绩工程”的促使下,滥用土地,把大量的农用地转化为城市用地,盲目的扩大城区,扩大广场 ,公园,建造机场,高速公路,大学城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村已成为我国许多地方趋之若鹜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