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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法家化”的伪命题性——与郝铁川和范忠信两位先生商榷

  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列举以上各种现象,只是想说明:在汉代,儒家思想开始向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渗透。
  2.“法典儒家化”作为一个问题的现实性及其唯一性
  在认识到儒家思想正逐步向社会生活各个角落渗透的同时,人们自然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法律领域,作为社会生活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是否也逐渐地被儒家思想所渗透(儒家化)了呢?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问题,具有现实性。同时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历史背景下,人们是无法提出诸如“法家化”、“墨家化”这样的问题的。因而,法典是否被“儒家化”这一问题,便具有了唯一性。
  至于是否真正存在“儒家化”的现象,是否已经完成“儒家化”,“儒家化”的过程及其表现形式等内容,就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了。
  六、“釜底抽薪”与“脚痛医脚”
  1.“釜底抽薪”
  郝著《中华法系研究》为了论证“法典的法家化”观点的合理性,为人们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论据。[25] 根据上文的论证,我们知道,所谓“法典法家化”,是一个根本不能存在的命题。论证的这么充分,有什么意义呢?既然论述的问题根本就不能存在,那么其论据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因此,人们也就没有必要逐条给予其论据什么反驳了。这就是所谓的“釜底抽薪”。
  2.“脚痛医脚”
  范忠信之《中华法系法家化驳议》一文,运用了不同于本文的方法来直接反驳这一论点。作者从九个方面,一一反驳了郝著《中华法系研究》为证明“法家化”所提出的各种各样的论据,不可谓不全面。[26]范文最后指出,如果后世法典,能够充分体现法家思想的核心特征,才能够证明其“法家化”;如果仅仅举出一些属于立法科学或技术层面的东西或者儒法两家共有的东西或秦律承自前代的并不典型具有法家特色的东西,是无法证明其“法家化”的。[27]
  范文通过逐条反驳其论据的不可成立性,来证明“法家化”观点之不可成立,本文称之为“脚痛医脚”。“脚痛医脚”,有时候是非常必要的。既然论据不能成立,论点当然就无法成立,这是“脚痛医脚”方法合理性的逻辑起点。
  3.“脚痛医脚”是不可取的
  运用“脚痛医脚” 的方法来论证“法典法家化”之不可成立,在这个问题上是不可取的。原因在于:首先,这种方法默认了“法典法家化”这一问题的存在,而本文前面的部分已经论证过这一问题是不可能存在的;其次,通过论据来反驳对方,容易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甚至有些论据根本不具有多少客观性,完全是作者自己理解的一些东西而已。可以说,运用“脚痛医脚”的方法来驳议“法典法家化”,是没有认识到问题的根本、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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