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华建敏
【全文】
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研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措施,对于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及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人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
行政复议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做了大量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
一是依法、公正、及时地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通过每个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是纠正了一大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强化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意识,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主张权利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发挥行政复议快速高效、简易便民、不收费用、解决实际问题的优势,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
五是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尊重公共利益、法律秩序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行政复议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新形势下依法及时解决行政争议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的认识不到位,对通过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解决行政争议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不善于运用行政复议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不积极受理、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相互推诿、敷衍塞责,致使相当一部分行政争议的处理仍游离于法定渠道之外,许多行政诉讼案件在起诉前未经过行政复议,不少行政机关仍陷于应付信访、应对行政诉讼的被动局面;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关注不够,市、县的能力建设尤为薄弱,机构不健全、编制不到位、队伍不稳定、素质不够高的问题突出;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许多矛盾纠纷已经并将继续以行政争议的形式反映出来,行政争议呈现增多的趋势。行政复议是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的法定机制。各级政府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严格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减少矛盾。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