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点过程中,笔者认为棉农民作为一个老团体,应当加以更多的支持和配合。有学者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好运行,不仅取决于统计学视角上明晰可行的投入产出分析,更取决于该项制度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在自身视角下对该种制度的再建构,以及取决于此基础上的与该种制度的互动模式。”
。强化农民这个老团体,就是要把农民当成是一个群体看待。让其自主的参与,作为一方主体。当一个农民面对整个医疗体系,或是某一行政行为时,自感不自量。但如果凝聚为一个强有力的团体,那么就可以改变在政治等方面的弱视地位。
如何强化农民这一方主体?笔者认为,首先在于改善农民的固有观念,提升农民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参政意识是前提。其次,我们要把他们与当地政府统一规定为监督机构,作为监督主体一方,共同行使监督权,这样不仅巩固了村民政治力量,还促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综上、是笔者提出的一些浅薄建议。蒋中一专家在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研究过程中,提出信誉的观点,他认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属于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范畴,而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得到巩固并且运行有效的惟一基础就是必须建立起牢固的社会信誉”的确,想要在居住分散、信息传递并不畅通而且接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的偏远农村农民中间确立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信赖,我想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这确是一个长久的办法。得必须加大教育力度,提高人口素质。
结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试点是一个大胆的历史性开端。有政府为主导,全民投入,尽管中国农村的医疗卫生形势依然严峻,但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推力和制度不断完善,我们相信,构建农村和谐医疗卫生,促进城乡协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的形成已经离我们不远了。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过程中,我们更重要的是不断总结经验,减少失误,不仅在制度制定上加强,更应当在执行和监督上努力。
【注释】
一般认为:萌芽时期从抗日战争时期至1955年;探索时期从1955年至1968年前;发展时期从1968年卫生部、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衰落时期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的实践模式研究有:车莲鸿等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与使用模式选择》载于《中国卫生经济》2006年10期、俞金枝等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载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年11期;(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机制研究的作品有:朱伟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运行机制研究》载于《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5年第9期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如:王枝茂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化学工业出版社 版日期:2006年11月;(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性研究,如:包学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性研究》载于《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03期
在2002年在10月29日播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约6500字,分为七部分,共25条,其中第五部分着重规定了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在这个决定中有两个鲜明特点成为了新型合作医疗与旧合作医疗有明显的比较,一个就是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主,第二个就是坚持自愿原则,反对强迫命令,这两点构成新型合作医疗的主要特点。在决定中还指出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