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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马路摊贩尽早走出“老鼠史”

愿马路摊贩尽早走出“老鼠史”


李绍章


【关键词】马路摊贩;人性管理;便民利民
【全文】
  土生阿耿法治夜话系列网文:
     愿马路摊贩尽早走出“老鼠史”
     ■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
  据2月26日《东方早报》报道,上海市将在“五一”前出台《城市设摊导则》,并于下半年正式开始实施。根据导则,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读罢这则消息,不禁感到欣然,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7年将出台的这项便民利民措施拍手叫好。
  有统计显示,上海无证摊贩可能在5万以上。过去,对待这些马路摊贩,有关执法部门往往是一律封杀。马路摊贩就像过街老鼠,穿制服的大盖帽就像抓老鼠的猫,市民经常看到他们在马路上出演猫捉老鼠的滑稽游戏。早在来上海读书的时候,学校附近一条马路,摆摊卖菜修鞋的外来务工者多的是。市民下班后顺便买菜回家,极为便利。学生上好晚自习回宿舍的路上,也会出去买份蛋炒饭、烤鸡翅、韭菜饼什么的,个个吃得都很香。一个山东老乡还在那里卖煎饼果子,每天放学路过那里我总要买一个,那位大妈每次对我说的那句“老乡又来了”、“明晚再见”,还有那熟悉的乡音,至今还清晰地回荡在脑海中。
  可是,他们做这些生意,也是战战兢兢的。因为时常有穿制服的来把他们赶走,甚至强行没收这些摊贩的推车、炉灶、油锅等生计器具。两个河南兄弟以卖肉夹馍为生,他们简直“太有才了”,做的肉夹馍“相当的”好,我和我的室友都爱吃。有一天我再去买时,老地方不见人了,次日一打听,原来是那套工具被“上面的人”收走了。这样一来,搞的我和所有爱吃肉夹馍的人都很不爽,因为我生性是肉食动物,尤其爱吃猪的肉。那个时候,吃了肉夹馍,文思泉涌,可以即兴创作;没有了肉夹馍,就等于损失了一篇文章,怪心疼的。
  从此,我就开始思考马路摊贩的规范管理问题。马路设摊的,大都是外来务工农民,也有一些是当地无业人员。他们之所以在马路上摆摊设点,也是生计所需。或许遥远的家乡有年老的父母,年少的子女也在外地借读,成了民工子弟学生。老要养,子要教,生活夹缝之处寻求谋生之道,赚点填饱肚子的口粮,容易吗?但凡有点人性滋味的,看到此情此景,想到贫苦百姓的拮据生活,都不会存有偏见,又是喊打又是驱赶的。而那些不知民生疾苦的,对社会阶层有等级意识和贵贱观念的,看到这些马路摊贩,就会本能地露出那种廉价的一点档次都没有的轻蔑与歧视。这种故作高贵的现代都市虚伪人,不必说指望他们去同情底层、支持弱势群体民生了,就连那些摊贩买的自制小吃,他们也会投以鄙视的目光,仿佛闻到那些味道就染病、吃了民工卖的羊肉串和萝卜丝饼会倒头就死一样。更没有涵养的,当属那些刚在城市落户的部分小青年,有男的也有女的,本来就是农民爹娘养大的,来到城里反而瞧不起民工了。和部分城市人一道,共同歧视外来工,甚至过起了洋人生活。在这些穷酸的不知自己姓啥的人眼里,吃街头麻辣烫就是没档次,吃洋人的肯德基、麦当劳才算有品位。
  事实上,在狂妄但朴实的我看来,鄙视外来民工、歧视弱势群体,那才叫没品位。实在的过一生,那才叫有档次。有些人动辄张口一个“农民伯伯”、闭口一个“农村大妈”,表面上看来对农民还挺尊重的,自己宁愿做小辈,也要把农民朋友加上长辈身份加以称谓,但在骨子里仍然隐藏着尊贵与贫贱的人格差别,虚伪至极。不是我在这里胡乱猜测,而是这些蠢人的举动暴露了自己的虚伪。那些甘愿傍大款贴大官、挽小款挎小官的都市姐妹,似乎没有一个叫她们情人为“伯伯”的,反而代之以“宝贝”、“阿宝”或者姓名最后一字的叠称之类的嗲声奶气的称呼。不能做到尊重他人人格的,也当然不懂得如何尊重自己。在他们眼中的强人面前,只要有利可图,不管物质利益还是精神利益,就甘愿人格减等,即便比别人挨一大截也丝毫不觉得委屈。“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就算多一秒停留在你怀里,失去世界也不可惜”、“什么都愿意”。多么烂漫的倾诉,多么神圣的游戏。都市里,每天每夜都会有新的多彩故事,当一个人被浮华、荣贵与绚丽占据心灵时,所有的暗淡、疾苦与凄惨都会抛到九霄云外。但人生有时又如梦,当那些本不属于自己的浮华、荣贵与绚丽突然消失时,迎来的又往往是暗淡、疾苦与凄惨。“你怎麽会这样离开了我”、“没有你的日子,我要怎么承受”、“我不能面对,那毁灭般的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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