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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看我的博客?——2007新春贺词

  话说至此,该转到本文正题了。20岁代中后期的我,爱上了写作;30岁代前后的我,又爱上了博客,不停地写博客。这当然与性格有关,我自幼性格内向,在成长的过程中,养成了好写不好说的习性。许多话,要我说出来,在众人面前,可能会几乎丧失口头表达功能,可要我写出来,那也许还能成功地传递内心真实意思,往往有一种舒畅淋漓的快感。然而,我却总以为性格不是决定因素,促使我乐于书面倾诉的,还要归功于对生活模式的自主选择。
  这种选择,让我能够利用充足的业余时间来安排自己的简单生活,单纯地享受上天与恩人赐予我的一切。写博客,就是这种安排的结果。自博客文化在中国传播以来,越来越多的人与此结识,有的还认真地过上了博客生活。凡有些影响的博客网站,注册用户与日俱增,博客文章也铺天盖地。过去,我习惯于在网络BBS论坛发表习作,乱涂乱划之后,不管挨骂风险有多大,鼠标轻轻一点,即可传至虚拟空间,感觉很是满足。有了博客之后,我也尝试着在一些网站注册了个人博客空间,至今也有几十个了。但盘点下来,最早注册的,是法律博客。最初,很不适应博客文章上传操作,感觉没有BBS论坛快捷,传播效果也不能令人满意。用了一段时间,总算熟悉了。
  我脸皮好奇怪,有时厚如汽车轮胎,有时又薄如蝉翼。在开始使用博客发表文字时,还不大好意思点击“推荐首页”,甚至以为那是管理员才享有的操作权限。眼看别人的文章一篇篇上了首页,而我的却深藏于自己的狭小空间,几乎没什么访问量,于是就撕破那张怪脸皮,试着点击了推荐按扭。果然,我的文章上首页了。后来才逐渐明白,自己注册的博客空间,一些诸如编辑、推荐、链接等操作权限,可以独立自主行使。这才突然意识到,是我本人侮辱了自己的智商,这些起码的博客操作常识都不能及时学会,简直是笨如猪脑了。
  从此,我勤奋地打理着心爱的空间。法律博客注册的用户也越来越多,一些知名的大学教授也来安家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学生、媒体人以及法律爱好者也纷纷入住。法律博客热了起来,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时刻都在为热心用户供应着贴心的服务。习惯成自然,日积月累,这里成了我所有博客中最为关注的一家。写作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一有浅薄的想法与充足的时间,我就会写出来、贴上去,来访的博友也逐渐增多,好多热心访客还留下了读后心里话。
  忘了哪一天,我惊喜地发现自己进入了推荐博客。作为无职称、无水准的平民博客,与一些知名教授或青年才俊摆在了方阵里,总觉得惭愧得很。但人有的劣根性在我身上应有尽有,长了一张厚脸皮不说,还爱慕虚荣,常常太把自己当回事,打心里也没想建议管理员把我从那个方阵里撤下来。一旦那样做了,或许就不是土生阿耿了。但我同时又意识到,必须以更多更好的作品,奉献给关注我的博友。哪怕是质量不能打保票,但数量上总不能始终叫人觉得冷清。于是,我真的身不由己了,但心却依然由己。得意可以一时,但不能持久。否则,又要失去自我。有了这种还算健康的心态,我总算没有变态,至少自以为没有彻底变态。依然朝着“阅读、观察、思考、写作”这条路自由地走着,过着我自主选择的写作生活。而写作的体裁与题材、语言的筛选与表达,也呼应了我的嘈杂个性,时而温文尔雅,时而大胆犀利;时而装疯卖傻,时而矫揉造作;时而无病呻吟,时而如歌当哭,赢得了不少鲜花与掌声,但也挨了不少批评与责骂,有的还挺厉害。鲜花,为我所喜,掌声,为我所爱;批评,为我所愿,责骂,为我所受。人活着,无不在爱恨交织中。这话也许过于酸气了,可是生活若要做到有态有度,可以被花儿感动,可以被刺儿扎痛,但万不可为此轻易伤骨动筋,过于劳心费神。说句面子话,不管是顶肺的,还是踹脚的,都是花了或多或少的心思给予关爱的,心存感激、有过则反思才是,岂能二话不说,冲动地释放敌意?既然选择了,就要敢于迎接所有的可能。有此心态,不过如此。表现,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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