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相关批复文件下来后,发起人出资到位,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改制主体便需召开创立大会,就股份公司的设立事宜进行讨论。
律师在创立大会的召开过程中所要做的事情包括:制作创立大会所需要的各种文件,如会议通知、各种议案、表决票等;协助企业做好创立大会的整个召开程序,如出席会议的股东身份的合法性、会议召开的程序、表决的方式和程序、会议的记录等;最后是对整个创立大会的召开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保证创立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创立大会作出同意设立股份公司后,律师应指导和协助企业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当然,如果是新设股份公司,就不存在变更登记的问题。
(三)网盛科技的上市辅导
依照证监会原来的要求,股份公司上市前要进行最少为期一年的辅导,由中介机构对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司规范运作、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的培训,律师主要从《
公司法》、《
证券法》及证监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培训,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义务,保证其知晓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所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会计师主要从财务角度,保荐机构主要从整个上市的角度,对公司进行相关的培训辅导。
在对网盛科技进行了为期一年的上市辅导后,浙江监管局进行了验收,认为网盛科技的辅导合格,已符合申报上市的要求。于是,中介机构便开始着手上市申报材料的制作。
(四)网盛科技的上市申报
在上市申报阶段,中介机构一般都会派驻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在该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制作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材料,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核查企业的各项经营运作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企业在此过程中所需制作的其他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和审查等。
由于股票发行上市对一个企业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律师要对公司相关的决议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其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必要时,律师应直接参与该法律文件的制作,并对整个决策过程进行监督。
当整套的申报材料报进证监会后,证监会有一到两次的反馈,主要是针对申报材料中描述不清或需进一步澄清的内容进行补充,对某些问题发表更加明确的意见。律师在这个时段的主要任务是针对证监会的反馈收集资料,从法律角度对某个问题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