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引,第188页。 前引,第255页。 从学术研究的一般顺序来讲,本文似应先讨论“僭主政治”的定义,再以此为基础研究其地位。但在本文中,如果不先进行上述关于僭主政治产生及其中介地位的探讨,便无法得出僭主政治的实质——独立于相互斗争的阶级之外,“压抑贵族,加惠平民”。所以在这个部分讨论定义是顺理成章的。 同前引。 前引,第63-222页。 前引,第183页。 前引,第184页。 格罗脱根据亚里士多德的陈述,归纳出了以“兴起于寡头政体本身”为主的五种希腊僭主攫取权力的变种样式:1. 寡头们推选的行政长官蜕变为独裁者;2. “煽动家”利用民众的力量推翻寡头政体自立为僭主;3. 富人靠财力雇用家兵并夺权;4. “古代的王的后裔”找到某种手段压服寡头政体;5. 临时独裁者自主延长为终身僭主。参见前引,第270-271页。 顾准在《希腊城邦制度》中认为曹操也是“‘奉天承运’的天子”(前引,第184页),我并不赞同。不论从曹操具有的“丞相”、“魏王”(中国的“帝”才相当于希腊的“王”)的名份,还是从国人对他的鄙薄来看,曹操都只是个篡权者而已,连名义上的“天子”身份都没有。其子曹丕在继承了他的权力之后,一开始仍然也是篡权者,之后通过称帝(接受自汉献帝的“禅位”,在名义上具有了正当性)的方式才摇身一变成为“皇(王)权”的合法所有者。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16页。 前引,第224页。 参见前引,第224页。 参见前引,第2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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