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样,英租威海卫的社会景观确实很特别,山东画报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米字旗下的威海卫》[5]一书,用大量历史照片让我们直观了那段历史的许多“形象”,其中有一幅照片显示的是,一个衣着寒酸的中国玩童用自制的球具模仿打高尔夫球的动作,不禁让人哑然失笑。32年间,英国人制定、颁布了115部法令,200多项法规,其中有《养狗法令》、《野鸟和猎物保护法令》、《禁止虐待动物法令》以及《已婚妇女和女童保护法》等,洋味十足,有人评说:这太超前太不合国情了。然而我却心情沉重,早在夏商时代,中国就有了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法律,4000多年前中国古人已经创造过的法律文明,后来竟成了“西洋景”!
尽管有妇女、女童保护法,但奇怪的是,英租威海卫直到被国民政府收回,女人还大多在缠足。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是我对英租威海卫历史文化与法律制度发生强烈兴趣的开始。后来,我读到这样一份档案材料——“威海卫办事大臣庄士敦临别演说词”,其中谈到这一问题:
“中国习惯中有一最残酷无道者,即妇女缠足。本政府已尽力劝告界内人民脱离此唯一之恶习。因为我们是外国人,不能用强迫手段使你们解除此种习惯,所以我们除此之外,用尽方法劝导你们,但是所得之效果很少,这是本大臣很抱歉的。本大臣曾对你们说过总有一天你们的后代必以这种万恶的习惯为厌恶为希奇,并且疑惑你们为什么只管姑息,恐怕你们自己也要这样的,到了那时你们就要后悔当初没听我们的忠告。” [6]
英国人这种渐进的政治理念,尊重民间风俗习惯的法律文明,让我领教。我开始对普通法背后的东西以及它的传播方式产生探索的欲望。一个让我不安的问题日益向我逼近:我们是如何丢失判例法的?[7]清末以来的以大陆法系为模仿对象的“法律移植”、“法治”道路,难道真的是一条不归路吗?
探索的第一步,应当从阅读档案开始。
据威海市档案馆张建国、张军勇先生介绍,这宗规模巨大内容丰富的历史档案分布在英国好几个地方——英国国家档案馆、苏格兰国立图书馆、沃森大学、牛津大学和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直到威海市档案馆派人查阅复制时,档案依然保存完好。目前,威海市档案馆的文书档案复制件大约有三万多页。1930年,中英双方对档案的处置有过明确约定,双方签署的《交收威海卫专约》第四条规定:“英国政府允将英国威海卫行政公署,所有之一切档案、登记簿、契约及其他文卷等项,凡为接收及与中国政府将来管理威海卫有关者,须一律移交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建国后,档案馆工作人员一直不知道这宗档案的去向,“在哪里?”“在还是已经灭失?”一直悬而未决。直到1996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上,威海市档案馆馆长张建国先生才最终确定了这批档案在英国的存放地。现存于英国的文书档案涉及英租威海卫42年(1930年后,英国住威领事馆继续向英国本土提供了相当数量有历史价值的档案)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等各方面,数量是威海市档案馆馆藏复制件的10倍以上。对于存放于英国国家档案馆中的英租威海卫历史档案,《英租威海卫及归还始末》一书的作者帕梅拉·艾特威尔(Pamela Atwell)女士在她的这本书中说:“除了行政长官自己的一些关于威海卫日常管理所涉及到问题的文件外,还有其他类别的档案,包括行政长官与他们在北京和伦敦的长官们及驻守在附近通商口岸芝罘区(烟台)领事们的通信。不久,我发现每查一个新卷都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信息,因为你想象不出它都会包含着什么。例如,不时会看到原始的中国资料包括地方报纸、私人信件、请愿书以及宣传刊物,这从整体上为这宗档案增加了真实性和更高的深度。” [8] 1998年,威海市档案馆出于工作需要作为内部资料翻译了这本书(只翻译了书的正文,没有翻译资料引文出处)。笔者出于研究英租威海卫历史文化的需要,原想硬着头皮找人重新翻译出版这本极有价值的书,但后来张建国先生说他准备在原有基础上再行翻译并正式出版该书,让我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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