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督机制的改革与发展
施天涛
【全文】
主持人:施天涛 清华大学教授
发言人:姜天波(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处长)
大冢英明[Hideaki Otsuka](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
赵德枢(台湾政治大学教授)
甘培忠(北京大学教授)
施天涛:我很荣幸今天晚上这个单元能由我来主持。我个人觉得这次峰会是一次非常成功的会议——虽然它刚进行了一天。有几个没有想到的方面,第一个是这次会议的规模这么大,有很多老朋友都来了,比如说台湾的赵德枢教授、王文宇教授,日本的滨田道代教授等,还见到了以前没有见过面的教授,认识了很多的新朋友。用中国的一句老话,就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第二个是没想到看到这么多的学生积极地参与,我们经常在清华组织讲座或者会议都是很为难的事情,我们要去给学生做工作,要他们听讲座。第三个没想到的是,这个是一个创举——我们今天晚上来挑灯夜战,这个在历史上是没有见过的。还有一个没想到的就是我们今天晚上王卫国教授没有经过任何的手续就组建一个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就把它解散了,如果我们设置公司这样方便的话,我们的学者都会感到高兴。
我来介绍一下今天晚上的嘉宾,第一位演讲者是姜天波先生;第二位是大冢英明教授,他是日本早稻田大学的法学教授,一直致力于对中国留日学生的培养,在此我表示非常感谢;第三位是赵德枢教授,他主要研究台湾法制、大陆法制,赵德枢先生的代表作是一人公司,他这个书出版的时候刚好处于我们
公司法的修改进程当中,可以说对于我们
公司法的修改也是重要的参考性的学术性资料;第四位发言者是北京大学的甘培忠教授,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经济法、破产法、中国企业改革问题,他这次对
公司法的修改有什么贡献呢?就我个人的印象来说,很多,我只讲一点,他有一个很重要的贡献就是新
公司法里边所谓的“过半数”这个表述。最后一位是这一单元的点评嘉宾,叶林教授,他是司法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担任国家法制办、
公司法起草专家小组成员,我想叶林教授最后一定会给大家带来非常精彩的点评。现在有请第一位演讲者姜天波先生。
姜天波:胡锦涛主席刚跟布什总统会晤过,今年是我们公司法规模最大的盛会年,国内外
公司法的大腕云集在这里,我很高兴能做这个发言。当然这个发言不是我的,而是代表我们
公司法工作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胡可明副司长,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代表他做这个发言。
施天涛:本来今天晚上的发言者是胡可明先生,但是他临时出差到广州去了,所以改由姜天波先生发言。
姜天波:这个题目很大,叫做公司的监督机制。应该说
公司法这次修改在公司监督机制方面做了很多的尝试,我本人对于公司监督机制方面的研究比较浅薄,所以我仅就关于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这次
公司法做的探索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公司的监督机制是通过
公司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的,针对我国94年
公司法对于公司监督机制规定相对薄弱的问题,在这次
公司法修订过程当中,新
公司法对公司监督机制安排做了大胆的尝试。虽然从广义上讲,监督机制甚至包括诉讼制度,我个人也认为这是监督机制发展的大方向,但是这里我仅就
公司法关于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包括监事会制度和审计制度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