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戴东雄:《中世纪意大利法学与德国的继受罗马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8页。
6 [德]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第二卷,李稼年译,刘澍泖校,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89页。
7 [德]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第一卷,李稼年译,刘澍泖校,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72、176、180、185页。
8 See Marry A. Glendon and others, Comparative Legal Traditions in a nutshell (Beijing: Law Press, 2004) 18.
9 533-540年,通过他的将军贝利萨留和纳尔塞斯的努力,查士丁尼保住了他东部的边界,从汪达尔人手中收复了阿非利加和西班牙的部分领土,再次使地中海变成了罗马海。贝利萨留推翻了意大利的哥特人政权,收复罗马,并有效地抵抗了一次哥特人对罗马的围攻,并进而围困和夺下了拉文纳城。在托提拉的领导下哥特人于546年攻占了罗马城。该城后来被贝利萨留收复,但在他被召回后再度失守。552年太监纳尔塞斯击败托提拉,解放了罗马。在击败了托提拉的继承人后,纳尔塞斯成了罗马第一位总督,并统治整个意大利王国达15年之久。关于这段历史的记述可见[英]爱德华·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D·M·洛 节编本),黄宜思、黄雨石译;[意]尼科洛·马基雅维里:《佛罗伦萨史——从最早时期到豪华者洛伦佐逝世》,李活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页。
10 前引戴东雄书,第39页。关于古罗马何时出现货币替代以物易物交易的时间界线,这里的说法和前引特奥多尔·蒙森《罗马史》第二卷有所不同。笔者以为戴书中“3世纪中叶”应做“公元前3世纪”解释。
11 前引泰格、利维书。
12 有迹象表明,万民法这个概念是由一些不是法学家的学者(尤其是西塞罗)率先使用的。而它直到哈德良时代才被完全纳入法学家的术语体系。参见[意]朱塞佩·格罗索:《罗马法史》,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39页。
13 前引伊夫·居荣书,第13页。
14 前引伯尔曼书,第419页。
15 前引泰勒、维利书。
16 前引伯尔曼书,第420页。
17 Sanborn:《英国早期
海商法之起源》。转引自[美]G·吉尔摩、C·L·布莱克:《
海商法》(上),杨召南、毛俊纯、王君粹译,吴焕宁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39页。
18[法]伊夫·居荣(Yves Guyon):《法国商法》(第1卷),罗结珍、赵海峰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页。F. T. Theodore Plucknett, 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 5th ed. (Beijing: CITIC Publishing House, 2003) 657. 不过,由于罗德法是经由查士丁尼《国法大全》而为后世所知,法国学者居荣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前引居荣书,第13页。
19 Digest 14.2.9.提到:当一个在船舶失事中受到抢劫的人向Antonimous要求补偿时,Antonimous说:“诚然,我是在这个世界的领主,但海洋的领主却是法律,因此如我们的法律无相反规定的话,这个问题只能依罗得
海商法处理。转引自前引吉尔摩和布莱克书,第37-38页。此外,东罗马帝国的巴塞尔一世(Basil I, 867-886)和列奥六世(Leo VI, 886-912)制定的巴西利亚法(Basilica)也收录了一些海商规则。不过,这一时期更新且更流行的商法汇编则是罗德海法(Rhodian Sea Law)。F. T. Theodore Plucknett, 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 5th ed. (Beijing: CITIC Publishing House, 2003) 657.
20 Story《
海商法文献》。转引自[美]G·吉尔摩、C·L·布莱克:《
海商法》(上),杨召南、毛俊纯、王君粹译,吴焕宁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21 [英]亨利·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0-24页。
22 C.12,34(35),1pr. C. 12,34(35),1,2. [意]桑德罗·斯奇巴尼选编:《民法大全选译·公法》,张礼洪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