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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信仰:法的背后是什么?——访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教授

  刘:在中国,因为我们没有这种基督教背景、文化和传统,因此有人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呼吁人民尊重法律。但是,我们没有一个道德基础,没有宗教或是精神信仰,人们很难尊重法律或法律体系。我们的问题是,我们有法律,但没有人执行或遵从它,您有什么解决办法?
  伯:我认为,如果他们改变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事情就会有转机,因为法律不止是政府所说的话。你知道“实证主义”吧?这是一个哲学上的概念。世界上大多数的人,美国大多数的人,教授们——我不是说一般的人,而是那些有著作的人——他们都认为法律是由立法者创造出来的,立法者制定法律,议会制定法律,总统制定法律,政府官员制定法律规则,这是他们的法律。过去,在实证主义占据主导地位之前,人们知道的主要是习惯法,那是由人们自己在家里制定出来的。我妻子要洗碗……要有劳动分工,每个地方的人们都有规则。他们恪守承诺、与邻为善,他们认为应该如此。
  刘:也就是说习惯法是基于人的内心。
  伯:是的。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父母应该照顾子女。
  刘:那他们是从什么地方得到这些共同的想法的呢?是从宗教还是从精神信仰上?
  伯:我认为是精神信仰。比如父母应该爱护、尊重和照顾自己的孩子,我将其称之为精神,它不仅是道德,更是一种感情;不仅是善念,更是一种激情。男人和女人互相爱慕,问题是,他们是否会互相忠诚?这是一个精神上的问题。
  刘:如果你对某件来自你所尊重的上帝的事情恪守承诺,我们能否称其为“信仰”?
  伯:有些人不相信上帝,但是不管他们是否相信你和我所说的上帝,他们总会相信一些东西。他们认为这是人性或是理性。一年前我发现圣奥古斯丁在圣经第一章说到,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类,他是三位一体的上帝,是圣父,圣子和圣灵。当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创造人类时,他创造的人具有圣父,圣子和圣灵三种品质。这些反映在人的头脑里就成了意志、愿望、意图、理性、良知和及时的记忆。人的记忆不仅是对过去的回忆,也是对未来的期望。这种时间元素被现在的心理学家称为“暂时自我延伸”。我们生活在时间中。所以我们具有时间的概念——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从上帝那里得到这些概念,我们有能力做好事。我们从上帝那里得到了什么?我们的理性和良知,这就是人性的品质,是上帝三位一体形象的反映。我想,他把创始者上帝作为人的意图、意志、权力和责任的来源,把基督圣子作为理性、良知和社会交往的源泉;把圣灵作为过去、现在和未来发展时间的源泉。他认为上帝是父亲,基督是弟兄,圣灵是老师,或是有助于世界变革的预言家。我认为这对我非常有帮助,因为大家说我是一个优秀的老师,这是非常高的赞誉。这是基督教时代的第三个千禧年,也将是圣灵的千禧年。第二个千禧年从1000年到2000年,1100年到2100年,在这个千禧年所有的基督教派都非常强调耶稣基督。我从来没有听过关于圣灵的布道,我去的是主教派教会的教堂,一直都在听关于耶稣的讲道,我听说约瑟夫和在历史中工作的上帝。上帝在历史中发挥作用。神的仆人告诉我们,预言家们预报危机。当危机来临时,基督教的景象就会呈现,但上帝仍在现今的历史中发挥作用。我的基督教朋友们一般都没有这种想法。我认为,上帝正在历史中发挥作用,引导人类走向一起,
  刘:教授,您过去在苏联学习过,这里有一个对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有趣的问题:在这类国家里,并不存在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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