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也喜欢打听在其他高校任职的朋友,谈起开卷考试,大致也有类似感想。在高等教育越来越功利化、世俗化、快餐化的今天,我仍然在此就一个小小开卷考试说个没完没了,这肯定会被不少人嘲笑的。但我关注的却不是开卷考试本身,而是试图从开卷考试的现象琢磨其背后的故事。我国的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考试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但我国目前除了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的法规之外,没有专门的考试法,前段时间教育部法制办负责人也向媒体表示国家教育考试法尚未进入立法程序,仍然在分析论证之中。而作为调整高等教育事业的
高等教育法,也没有专门就考试作出规定。但在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过程中,考试环节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目前还不具备取消考试的制度环境下,如何健全和完善这一环节,更有效地指导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这只能由高校依靠教育政策与教育理论和规律进行自主调节。高校教务部门应该认真地对待考试,不仅只是进行形式化管理,也要从实质上做出科学指导。像开卷考试这种考试类型,必须要对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考核,对该门课程是否开卷考试作出调研与论证之后,方可决定采用。如果不顾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与该门课程的在多名授课教师之间的协调性,任意允许某位教师或者任意不允许某位教师开卷考试,都是对开卷考试这种考试类型的不尊重,也是对教师自主权的区分对待,本质上属于人治办学,而不是法治办学。
当素质教育迟迟不能上路甚至偏离教育目标时,遥想过去那种真正的应试教育,把知识与技能填鸭式的灌输给学生,通过严格的考试筛选出学力等级,似乎要比今天这种“素质教育不像素质教育、应试教育不像应试教育”的模式好得多。有时我也在天真地幻想,在教育理念跟不上、教育能力达不到的情况下,回归到纯粹的应试教育,或许还能培养出一些真才实学的人。可是,每当有这种想法时,我总是不断地叹息“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2007年2月3日凌晨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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