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迷思与当前中国改革的深化
何爱国
【摘要】平等是现代化的主要价值准则之一,但平等却从来没有一个准确的含义。就现实而言,人们更多地把平等区分为体现差别性原则的机会平等与体现补偿性原则的结果平等。现代资本主义兴起以来,两大平等原则开始了长期的较量并在现实中得到了实践和检验。平等的悖论体现在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平等的普遍性规范原则与差异性矫治政策的深刻矛盾之中。当前,我国平等问题的实质是人们对现实存在的种种不公具有强烈的不满。要健康有序地深化改革,必须予基本的社会平等以制度化建构。权利或机会的平等在眼下的中国仍然是紧迫的和首要的,当然,结果的不平等也必须限制在一定的幅度内。
【关键词】机会平等;结果平等;制度建设;改革深化
【全文】
一、平等的较量:机会平等Vs结果平等
平等是现代化的主要价值准则之一,但平等却从来没有一个准确的含义。有基督新教意义上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有现代法治和人权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经济理性意义上的市场面前人人平等,有自我实现意义上的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有现代公民意义上的权利面前人人平等,有民粹主义意义上的财富与收入面前人人平等,有乌托邦意义上的人人绝对平均和一切平等,还有共产主义意义上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然而,就现实而言,人们更多地把平等区分为体现差别性原则的机会平等与体现补偿性原则的结果平等。这样,法律、市场、权利、教育、医疗健康、就业、各种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平等,就被划为机会或起点的平等,而收入、财富、地位、权威、各种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平等,则视为结果平等。长期以来,人们对结果平等有一种“朴素”的期待和迷恋,“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其自发意识的基本表达。在中国,或者说在前现代的主要农业国家,经过无数世代的以农民暴动为杠杆的财富集中与扩散机制的不断强化,已经沉积为一种深层的文化传统。又由于市场革命和工业革命带来的社会大分工造资本主义社会长期两极分化,社会保障制度和各种福利制度的健全主要是在20世纪后半期才得到普遍重视,这使得人们倾向于认为,结果平等是一种社会主义道德,而机会平等是自由主义或资本主义的道德。所谓“社会正义”或“社会公平”,指的不应当是社会经济竞赛开始时的平等(机会平等),而是竞赛结束时的平等(结果平等)。机会平等的原则即使最充分地得到实现,也只会在每一代人中重新产生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