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整体上而言,苏联法学在
刑法方面和意识形态比较强的领域里面比较左,但是在一般的民法里面,毕竟还属于学术方面的,不会影响到统治阶级执政的基础方面,它还是不会太左。
我觉得我们解放以后,最大的问题就是批判旧法,现在看起来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我常常讲,苏联十月革命胜利时,列宁颁布了一个《和平法案》和《土地法案》,只是把土地收归国有,而原来沙俄时期的民法并没有废除,到了1923年通过的苏俄民法典,才把旧俄民法典废除。而我们一建国就废除了六法全书,所有的国民党法律都废除了,自己又没有法律,难道你这一废除了,原来的婚姻都不承认了么?这么一来,废除旧法就意味着原来旧的法律书籍都是伪的了,那些书都不能用,都是一些伪法、旧法的观点了。就这样批判旧法、批判旧法人员,把这些法治的东西都批判掉了。所以,批判旧法最大的特点是批判伪法统,你批判旧法就等于批判了整个法律体系和法律理念。这一下来,党的政策来决定一切,不要法律了,所以这是从解放一开始就把法律的精神、法治精神批判掉了。
四 抢了一顶右派帽子
第二学期就要上课。上课也是匆匆忙忙,同时我也翻译了苏联的一些东西。第二年开学也就二、三月份,开学没有多久就开始整风运动,所以有一些课程没有讲什么就停了。整风反右就这样来了,四、五月份整风,到了六月份反右派。
我们去苏联时,当初国家也很穷,没有飞机,我们到莫斯科是坐火车绕过满洲里去的,走了九天九夜。所以这五年中间没有回来过,对国内的政治情况、过去有什么运动等等也不太了解,所以还是一个很天真的想法:既然是整风,党的组织活动还是要积极参加的。
整风刚刚开始的时候,党组织鼓励提意见啊。我由于陪苏联司法代表团,等于刚刚来学校,对于学校啥也不知道,自然什么意见也不能提。后来因为大字报越来越多,有的说现在整风没有整起来,觉得学校有党棍控制着学校,所以当时党委也希望我们刚从苏联回来的也积极来参加整风。所以当时我也很积极,听到这些反映,于是起草了二十个人的大字报。当时二十个人连副教授都够不上,因为解放以后教授没有评,连讲师都是过去留下来的,都没有评,所以都是一些助教。可是这些都是年轻的老师,二十个人晚上在这儿议论,根据大家听到的一些反映,讨论完了以后就议论了五条意见,让我来起草,我就起草了一个20人大字报。我其实就这一件事。
这二十人的大字报里面,第一条就是成立整风促进委员会,还有重要一条,是要号召中层干部起来揭发。这时候主要是针对官僚主义,对办学里面遇到的问题,对于宗派主义提一些意见,那么中层干部应该起来揭发。我记得五条意见里面最后一条是工会应该自上而下的选举,工会是代表群众的,不能上面来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