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如水
卢标
【摘要】执法如山是传统理念,其实,当今的执法更应如水。
【关键词】执法如水;平等;透明度;灵活性;怀柔
【全文】
说来有些惭愧,十五岁那年高考,当语文题目中出现“执法如山”这一成语的填充时,年少懵懂的我不知所措,竟想当然地写下了闻所未闻的“执法如水”一词。也许,由于当时阅读面的狭窄,许多词汇贫乏的考生与我犯了同样的毛病,有的答成“执法如铁”、“执法如钢”,更有甚者,有的直接写成了“执法如刀”等等。这些五花八门的答案,好长时间成为同学间的一段笑话。
没想到,几年后,我竟然从事了检察工作,而且一干就是二十多年。许多年过去了,在人们心目中,我们所执的“法”,究竟为何物? 现今的司法人员,除了严格执行法律,要有那种“南山可移,此判无动”,象山一般毫不动摇这一传统理念外,还应当赋予什么新的寓意?
在我国古汉语中,“法”字写作“灋”,至战国时代,才出现了“灋”的简体字——“法”。汉代以后,“灋”字逐渐消失,为“法”字所取代。如果从文字学的角度对“法”字进行考察,东汉文字学家许慎的解释无疑最值得人们注意。他在《说文解字》中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廌”,相传是一种善于审判案件的神兽。“水”旁在“法”中的意义是“平之如水”的象征,这一解释高度凝聚了秦汉时期人们的传统认识,并深深影响后代中国人的理解。
“执法如钢”、“执法如铁”、“执法如刀”,这些坚硬的词汇,使人们感到法律是硬梆梆的“大杀器”。无疑,它使我们看到了法律强大的刚性和无与伦比的严肃性,那么,执法能否如水呢?当年笔者想当然的答题“执法如水”,在今天的实际执法中,能否体现?又如何体现?我以为,执法可以如水,甚至说应当如水。
首先,“执法如水”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法治原则。生活中,老百姓常说:为人做事要“一碗水端平”。是的,水平水平,便是此理。我们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近现代法治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原则有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是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绝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三是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正是为了贯彻
宪法的这一原则,1997年修订后的
刑法第
4条更是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封建时代,尚有“明镜高悬”、“水平如镜”的警示,更何况现代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