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电视工业标准的发展前途
Patent and standard competition of digital TV in China
魏衍亮
【摘要】目前,我国科研领域已经出现六套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技术标准,在卫星、有线数字广播领域,我国没有出现有竞争力的工业标准。国家计委曾经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四项主要的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技术标准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相关单位总共交出了43项供评估的专利,经评估,其中仅有22项与标准相关。
【全文】
一、国内工业标准和专利发展动态
目前,我国科研领域已经出现六套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技术标准,在卫星、有线数字广播领域,我国没有出现有竞争力的工业标准。国家计委曾经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四项主要的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技术标准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相关单位总共交出了43项供评估的专利,经评估,其中仅有22项与标准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把这些专利分成四等,基础专利、不需要向国外交费的专利、需要向国外交费的专利、实用技术专利。其中需要向国外交费的3种专利全部来自上海交大主导的标准。相反,该局认为清华大学研发的标准“是惟一不同于国外的方案,是由自主技术发明组成的,对国外交费的形势是乐观的”。
尽管如此,这项评估的结论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例如,该评估有三个局限:
第一,拿被评估的专利与国外标准涵盖的专利进行侵权比较,看我国专利是否侵犯国外专利。实际上,侵权分析应当以我国标准和实现标准的系统、产品与方法所涵盖的技术与国外专利进行侵权比较。例如,我国产品可能包含一万个技术特征,只要其中一个或者多个技术特征(包含等同特征)在国外任何一项专利的任何一项权利要求中全部出现,而且该权利要求不再包含其他技术特征,则我国技术构成侵权。任何专利部署都不可能涵盖工业生产中所需的全部主要技术方案。标准研究仅仅是技术和产业布局的第一步。标准转变为产品往往需要使用大量的现有技术,制标人不可能在其专利中覆盖工业生产所需的全部技术。国外的数字电视工业标准尚且如此,我国的数字电视工业标准也未必能实现完全自主。例如,欧洲主导的DVB标准、美国主导的ATSC标准都融合了全世界最先进的电子技术和数字处理技术,如图像信号信源压缩编码技术(MPEG、H264.2等)、信道传输编码技术、数字调制技术(QPSK、QAM、OFDM、VSB等)。这些技术大部分都已被DVB和ATSC两大标准共用。我国清华大学研发的标准也不可能完全自主,摒弃国外任何被专利涵盖的已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