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根源何在?实际上仍是官员腐败这颗恶瘤。正是腐败,导致社会财富分配形式的不公,扩大了贫富差距,从而使利益被剥夺者出现失衡心理,进而对既得利益者产生敌意。首先,官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为非作歹、鱼肉百姓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包养二奶也已经成为各级腐败官员的职业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早已被抛之脑后,以至于老百姓一听到“官员”两字就会联想到“腐败”。官员在百姓心中不再是“公仆”的形象,道德品质受到普遍的质疑。当然,我们不排除部分官员确实是公正廉洁,也正是这部分人让我们还保留着一丝幻想和信心。然而所谓池鱼之灾,普通民众已经失去了辨别是非的理性与耐性。部分官员更是借着社会舆论的普遍趋势,破罐子破摔,认为自己不贪也会被认定为贪,与其“名”和“利”都无法获得,还不如要“利”不要“名”。这样的恶性循环,导致腐败已经成为社会的整体气候。无怪有官员曾私下感叹,在中国无法不做一个贪官,“出淤泥而不染”只能是天真的幻想,克己奉公、公正廉洁,只会把自己孤立起来,反而寸步难行。
确实,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了现实的印证。部分群众已经意识到,在反腐中落马的实际上并不是贪赃枉法行径最恶劣的人,只是在这场官场的权利斗争中,处于相对的弱势,或者是其手段不够高明,或者是处事不够圆滑,更或者不够心狠手辣而被抓住了把柄,成为“黑吃黑”中被吃掉的小鱼,用以暂时慰籍民众岌岌可危的仇恨。然而真正的“大鱼”仍然凭借其“神通广大”的本领畅游在官场腐败的汪洋大海之中。
再者,腐败行为也加剧了社会的不公,特别是经济利益分配上的不合理,进一步扩大了贫富差距。目前已经出现了官员“助富为虐”的倾向,机会的获取,职位的升迁不再单纯凭借自身的能力,而是和关系背景紧密相连。一方面,官员本人与富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当然要为其谋利。另一方面,官员从经济利益上来说也跻升到富人的行列,当然也惺惺相惜。于是权力与利益的苟合,使得对官员为官不廉的“仇官”和对富人为富不仁的“仇富”,在现实的贫富差距面前被进一步放大。安分守己的老百姓靠工资收入、辛勤劳动所赚取的血汗钱仅够基本的养家糊口,而个别人通过贪污腐败、特权交易,却腰缠万贯,坐享其成,难免会让前者产生失衡的心态。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又欠缺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民众享受不到国家带来的福利,贫困的生活现状无法得到救济和改善。更为严重的是,在现有体制之下,没有缓和和化解官民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上访、诉讼、媒体监督都很难解决问题,导致这种仇恨和愤怒的情绪得不到合理渠道的发泄排解,最终失去理智的受害者,从失望变成绝望,走投无路,只能采取暴力解决的极端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旧社会“官逼民反”、“杀富济贫”的情况也是出于同样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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