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希腊体育法初探

  三、希腊体育法的主要内容
  尽管希腊运动员在20世纪末的国际赛场上为希腊赢得了很高的荣誉,但同时也导致希腊境内体育运动中的腐败、贿赂和球场暴力等不道德行为在逐渐增长,这种倒退趋势也影响了希腊的体育争议解决机制,其结果是在公众的心目中后者的效力太差,并且经常出现推延时间和不公平的现象。体育管理的这种缺陷需要对体育法进行迅速地改革,于是就导致出现了2725/99号体育法(2002年以3057/2002号法令的形式予以修改)。1999年生效的体育法为希腊体育运动的发展和管理开创了一个新时代。该法的序言指出,由于体育运动所具有的推动身体健康的作用,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把其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重要因素。
  希腊体育立法对业余和职业体育运动作了区分,把职业体育运动员的地位视为希腊劳动法中的雇员,并对争议解决机制作了规定。该体育法分为四大部分,分别为业余体育运动、职业体育运动、体育争议解决以及补充规定。具体来讲,这个新的体育法主要解决下述问题:成立组织体育活动的管理机构;体育组织的独立性;把业余与职业以及体育娱乐加以区分;组建迅速解决争议的机构;确立对运动员和俱乐部有利的一个透明的组织体育运动和争议解决程序;把“全民体育”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和国家的一项义务;保证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利;体育运动中商业活动的组织问题以及从劳工和合同法的角度来保护运动员的权利等。
  (一)业余体育运动  关于业余体育运动问题,2002年通过的3057/2002号法令对1999年的法律进行了部分修改。根据该法,业余体育是希腊体育框架中最基本的部分,其基础是大量的俱乐部以及54个区的体育协会。业余俱乐部的财政问题由国家负责,这些俱乐部在制定内部规则以及组织管理方面有自治权。新体育法试图消除在运动员注册方面的官僚习性,鼓励体育管理者之间的透明度。另外,那些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和违反民事法律的人不能参与体育管理。
  地方性的体育协会负责组织本地的体育运动。至于希腊全国性的体育协会的管理,该法建议体育组织的管理人员的任期应当为四年一任,在每届奥运会召开之后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希腊宪法19条第8款的规定,所有的希腊全国性体育协会都要就其财政预算问题向体育部长负责。在希腊业余运动员的转会方面,业余运动员的注册、转会、合同条件以及解除等规定的要件和细节都由各个单项体育协会的内部规则来决定,至于这些规则的合法性则由体育部来裁定。
  业余运动员可以签订商业性的合同以便获取某些利益,包括某些品牌的赞助合同、广告合同等,前提是这些合同不违反有关体育组织的规则以及国际奥委会的规定。该法没有提及欧盟法对业余体育运动的影响,业余运动员可以参加有限商业活动的事实表明该法在制定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欧盟法。问题是涉及欧盟法的商业活动是否属于业余体育的活动范围,在这个问题上该法没有提及。不过,该法已经考虑到了业余运动员参与经济活动的情形,这对国家之间的贸易有些启示,在这样的情况下欧盟法应当适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