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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序言

  “网上侵权的法律调整”或“互联网上侵权问题研究”这样的课题,既是一个民法学的研究课题,也是一个网络法学的研究课题。对网络上的侵权问题进行研究,不可避免要深入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1)与互联网上侵权密切联系的技术方面的问题;(2)互联网经营者(网站经营者)的实际经营情况。如果离开对这两个问题的探讨而研究网络上的侵权则有可能陷入纸上谈兵。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解剖了主要中文(简体)网站的隐私权政策及其实践,并将这些网站的隐私权保护政策与政府网站、企业网站和相关英文网站的隐私权保护情况进行比较,试图得出实证性的结论。同时,我们还对威胁隐私权的两种计算机程序即木马程序和cookies进行了探讨,以期找到规制这些程序之使用的技术和法律对策。
  法律理论是灰色的,而审判实践之树常青。法院并没有等到法律理论成熟、法律规定齐备之后才开始互联网上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侵害和域名争议案件的审判。相反,法官们以基本法律原则为指导,不断摸索审理互联网上侵权案件的对策和规律,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实践经验上升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普遍遵循的规则。总结审判实践的经验对于互联网上侵权问题的研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除了在各章的研究中注意对相关案件的分析外,我们还用两章分别讨论了互联网上著作权侵害案件和域名争议案件的审判实践问题,希望从统计和实例分析中发掘“活的法律”。为了获得最有说服力的结论,尽管我们邀请了我国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重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资深法官和审理域名纠纷的重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资深法官来完成这项工作。但是由于数据的局限性,得出的一些结论未必是普遍适用的。
  通过对互联网上的法律问题尤其是侵权法和人格权、知识产权保护的比较研究、实证研究和对部分网站经营情况的解剖和对有关计算机程序的分析,我们获得了如下启示:
  1、互联网正在深刻和广泛影响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方式,互联网空间的法治建设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而在我国这样一个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互联网用户高速发展的社会,加强互联网空间的法治建设更是当务之急。
  2、互联网空间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互联网上的人格权、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责任问题。利用现有的法律资源、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是完善互联网上民事权利保护和侵权责任法制的主要途径。未来的民法典可以对互联网上的侵权责任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大量的制度建设还有赖于各种特别法、单行法的规定。
  3、互联网上侵权责任有许多特殊方面,其中ISP和网站经营者的中间责任是其最典型的代表。ISP 对他人在网络上的侵权行为承担过错责任,而且法律应当对责任做出必要的限制。这不仅是由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状况决定的,也是产业发展政策、国际经贸环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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