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依法治国是在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的依法治国。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必须以人民民主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使依法治国成为民主的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成为人民之治、民主之治。人民当家作主是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同时,依法治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首先,我们应该按照
宪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实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责,充分落实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其次,我们应该不断地丰富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切实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再次,我们应该拓宽传达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最后,我们应该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努力实现广大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同时,我们决不允许离开法治的“大民主”和“街头政治”存在。总之,我们应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形成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
三、强化经济法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法治的规范、促进和保障。尽管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但仍尚不健全,我们有必要针对当前经济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1.要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投资、竞争、税收、农业、环境等法律,加强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2.要进一步完善民商法,规范市场主体经济行为,扩大市场主体自治空间,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充分调动一切市场主体开发技术、诚信经营、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经济的活力和综合竞争力。3.要进一步健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征收和出让、国有企业改组和转让、资本市场的投资和交易等领域的法律,坚决杜绝贪污腐败、权钱交易、侵占国有资产、掠夺社会财富现象的发生。4.要进一步完善规范“三农”问题的法律,制止对农民的变相剥夺;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支持,使农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切实的物权和创业自由,维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其他产业有序转移;发展农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5.要进一步完善涉外经济法律,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维护国家经济安全。6.要加强经济执法,坚决制止利益驱动下的违法政府行为,加强对合法经济行为的司法保障。总之,我们要加强经济法治,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