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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律必须被信仰”——法律与宗教关系解读

为什么“法律必须被信仰”——法律与宗教关系解读


刘澎


【全文】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许多人都知道这句话,都认同这句话。有人据此论证,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有人甚至认为,中国的落后,就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没有对法律的信仰,而是过于注重道德、政治、权力的作用,法律在调整中国的社会关系中没有起到至上的权威作用。因此,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为让法律成为圣经,成为社会中唯一具有权威性的规范与机制而斗争。
  毫无疑问,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得出这样的结论是不奇怪的。这种观点反映了大家对法律、法治重要性的认识,但伯尔曼为什么会说这句话,它的含义究竟是什么?许多人可能就不知道了。如果有人说,“一个社会不能没有法律,也不能没有宗教;虽然法律与宗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但任何一方的繁荣发展都离不开另一方;法律与宗教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大家可能就更不知道,甚至会感到奇怪了,“庄严的法律与信仰神灵的宗教怎么会扯到一起呢”?“对法律的信仰为什么要与对宗教的信仰混为一谈呢”?“法律与宗教存在着根本上的一致吗”?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一个如何看待和理解法律与宗教的关系问题,而对法律与宗教关系的理解又直接关系到如何理解“法律必须被信仰”这一命题。
  今天,我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现代法律制度与宗教的历史渊源
  当我们谈到今天的法律体系时,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追本溯源,都会回到西方法治主义之源--古希腊、古罗马。而早在那个时期,法律就和宗教就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了。博登海默说过,“在古希腊的早期阶段,法律和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是合一的。宗教仪式渗透在立法和司法的形式之中,祭祀在司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国王作为最高法官,其职责和权力也被看作是宙斯亲自赐予的”。古罗马法律家西塞罗对法律是这样解释的:“法是上帝贯彻始终的意志,上帝的理性依靠强制或者依靠约束支配一切事物。为此,上帝把刚才赞美过的那个法赋予人类。”
  这种观念实际上不仅存在于古希腊,而且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其它文明。从宗教学的观点看,人类社会自有文明以来,就有宗教,比如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与禁忌,在进入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后,不是消失了,而是变得更加复杂,更加精致、更加系统化了,变成了宗教。作为一种基本的文化现象,宗教远在任何法律产生之前,就开始发挥基本的社会控制系统的作用了。在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希腊,立法完全受宗教观念的指导,法律与宗教的教义、教规自然地融为一体。甚至到今天,某些国家(主要是伊斯兰教国家),宗教经典仍然被看成是法律、法典,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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