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不但是人民的好法官,模范公诉人,还是一个优秀人民警察。那些不能当庭查明的案件,就得费点周折,进行诱惑侦察是一个经常采用的办法。
《包袱》一案中,包公认定小吏李善辅为杀人凶犯,但因既无旁证又无口供,担心不能使其服法。包公进行了一次公务员考试,给李善辅打了最高分,两人成了好朋友。有了半年的交情以后,包公对李善辅说:“我为官清廉,现在闺女出嫁,连嫁妆都置办不起,你帮个忙,以后有提拔的机会肯定忘不了你。”李善辅深信不疑,几天后送来金钗、碧玉簪、金粉盒等物件一包袱,包公假装高兴,暗地里找受害人对质,正是凶案中的赃物。案件真相大白,蒙冤多年的被告人夏昌平反昭雪。
《青靛记谷》也是一个用诱惑侦察破获疑案的例子。王虚一、刘化二骗得富商蒋钦谷物一大宗,包公化装成谷物商人,在谷里放了青靛做记号,故意被二犯以同样伎俩骗去,后来包公发布通告,凡为建立兴贤祠捐谷三百担者可免去差役,二犯自投罗网,包公见他们的谷物中果然有青靛,于是人赃俱获。这样连蒙带偏的侦查,真可谓煞费苦心。
在行政兼理司法的中国古典社会,司法职能的分化远未形成,控审分离的诉讼理念在西方也是近代的事情。包公既然是全部正义的化身,自然是集侦查与审判于一身才行。本书中,包公助手的作用没那么大,充其量是个马前卒而已,还没有独立的侦查能力。清官与侠客在公案小说中的合流,源于后来的《施公案》。《奇案》中包公的助手里已经出现了张龙、赵虎的名字,但最厉害的展昭则还未出现,大概后来的《三侠五义》中才大肆渲染这些侠客对清官的帮助作用。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本书中的诱惑侦察,通常是包大人亲自出马。
所有的审判都意味着要“再现”案件发生时的情境和关系,然而不幸的是,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所罗门王的故事之所以家喻户晓,就是因为人类没有他那样的能耐。没有时间隧道,也没有航时机,只能借助证据来复原过去的社会关系。再诚实的证人,陈述也可能是假的,他可能是看错了人,或者记错了;再可靠的证据,也可能是被动过手脚的;“铁证如山”不过是一种修辞,对于法官来说,所有的证据都是二手的。包公智慧超人,也有犯难的时候,有些无头没影的案件,恐怕就是福尔摩斯那样的专业侦探也无可奈何。
但是,司法必须“让人民群众满意”,否则就会削弱政权的合法性。而且,像包大人这样的神明智慧之人,焉有破不了案之理。这么一个高大全的形象,连阎王都要维护,关键时刻派小鬼儿帮忙。这有两种情形,一是借助超自然量,将被隐蔽的案件告知包公或被害人亲友,二是在审判疑难案件的过程中提供破案线索和事实真相。帮忙的形式不拘一格,或夜半托梦,或背后刮阴风夹被害人陈述,总能对破案起到“柳暗花明”的效果。这类案件中,如果是鬼神同时托梦于受害人亲友和包公,形成相互印证,就等于铁证如山了,被告人再不招认,大刑伺候强取口供即可。《耳畔有声》讲到:秦宗佑后妻妒杀前妻之子,谎称其暴病而死,真相不为人知。一天,包公路过一个小新坟,听到背后有人低声说:“告相公,告相公”,看不见说话的人,知道必有冤枉。令手下掘开坟墓,看见小儿尸体上有伤痕,于是顺藤摸瓜,一步步查出真凶。《临江亭》、《红衣妇》、《窗外黑猿》等案,都是这样靠小鬼儿提供线索侦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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