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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智慧、诱惑侦查与小鬼儿帮忙——包公断狱与中国古典社会中的司法

一次性智慧、诱惑侦查与小鬼儿帮忙——包公断狱与中国古典社会中的司法


姜峰


【全文】
  岳麓书社出版过一本《包青天奇案》(以下简称《奇案》),原名《百断奇观重订龙图公案》,系“古典通俗小说文库”中的一种。该书迄今已重印六次,可谓畅销。从艺术的角度来看,这部小说的成就并不高,但读来很有趣,于内容上,或可用来对中国古典社会的司法活动做一个观察。该书由明代无名氏撰,对包公故事的叙述是比较简单的那种,不似后来的《三侠五义》那样翔实丰满;书中列举的百则案件,以刑案为主,兼及户婚钱粮细故。包公审案,凭借天理人情,重纠纷解决和个案正义,不重一般性规则的确认,是个典型的法律实用主义者。对于此种审判方式和司法功能特征,皆需从古典中国社会的特征出发,才能有一个较为妥当的理解和把握。
  大致来看,包公断狱有三大法宝:“一次性”智慧、诱惑侦察和小鬼儿帮忙。
  包公若仅仅是一个道德楷模,好好先生,不足以名垂青史,他的智慧形象才是为人颂扬的主要原因。遇到疑难案件,包公通常能出奇制胜。《青粪》讲述了这样一个案子:同安县城中有个叫龚昆的吝啬富人,差仆人长财带若干礼物为岳父祝寿,指令不要将礼物全留下,尤其要把那只鹅带回来。没料想,岳父单单收下了那只鹅,长财觉得不好向主人交待,经过城外山地遇到一群鹅时,从中抓了一只。后被鹅的主人招禄逮到,长财抵赖。路人建议说,将鹅放入鹅群看合不合群以作判断。因长财已将鹅从水中浸过,羽毛全湿,众鹅追逐之,并不接纳。正好包公路过,受请审断鹅的产权归属。包公吩咐二人次日再到衙门,自己则将鹅带回。二人次日来到衙门,包公说“此鹅是招禄的。”理由是,长财家住城中,一定是用谷物养鹅,招禄住在城外,鹅必吃青草,“鹅食粟谷,撒粪必黄;如食草菜,撒粪必青”,故断定此乃招禄之鹅。判决结果:鹅归还招禄,长财吃二十大板。类似的案件还有《黑痣》、《白塔巷》等。
  像所罗门王断子那一经典案例一样,包公的许多判案方法也都是凭借出其不意的技巧和智慧,只不过这智慧都像那麦当劳的纸杯一样,是一次性的,不可反复使用。索罗门王再遇到两个女人争子的案件,是不可轻易再用那个办法了。同样,包公断鹅的智慧家喻户晓以后,再用同样的方法也就不灵了。当然,这是假定当事人了解先前的判决信息的情况下是这样。一次性智慧在古典社会司法中的功能,是弥补了司法技术的不足。如果可能,索罗门王会借助DNA亲子鉴定技术断子,包公可以借助测谎仪判断嫌疑人说的话是不是真的。指纹鉴定技术也能直接确认某些物品的归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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