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为权利而斗争——枢密官耶林教授1872年3月11日在维也纳法律协会上的演讲

  我马上要结束了。您们应当允许我给您们再举一例。这是一个紧急防卫的例子。我感到高兴,在这里看到在场的一位先生,是的,还有第二位先生,* 他们同意我的观点。在最近,出现了一个对过时的紧急防卫观的有益的反应。紧急防卫在早期是如何呢?一件人们尽可能想限制的坏事,每个律师在他加上限制时,以为在做一件好事。因为首先考虑到抵抗的价值,也即遭受攻击的对象的价值大小和财产的价值,为了防卫,我反击侵袭者。首先,我的先生们,我想知道,当一个人递给我一件价值10万古尔登的财物时,我是喜欢他想从我这里抢走的手表,还是喜欢10万古尔登呢?(大声的哄堂大笑)此刻,从我的立场上看,权衡我没有的而他拥有的10万古尔登,比我的手表,对于我而言,是否应更有价值一些,是多么难受的一件事!(持续的哄堂大笑和“喝彩声”!)。那么,谁来列举一下对紧急防卫的一切限制;人们可能说,在紧急防卫时人们正好是在理论上说有怯懦的义务(“喝彩声!”)。我在一篇文章中,在一篇荷兰语的文章中认为,莱维塔(Lewits)的紧急防卫的情况被放弃了。一个荷兰士兵将被攻击,那个男人退缩了——我宁可不这样做;其他的人仿效他,那个男人退的更远;最后,进攻者抓住了他,那个战士进行抵抗并打死了那个敌手。对他如何处置呢?他将被正法!我的先生们,这是残忍的司法谋杀,人们可能要说,这是是非感的堕落,质朴的本能对此产生恐惧,似乎说出了一切博学的厄运!(“喝彩声!”)。——的确在关系到名誉时,人们走的如此之远,以至人们认为某些社会阶层捍卫其名誉是天经地义的。军官、贵族男人和特权者(Standespersonen)——相反,商人不具有他们不需要的名誉,他们的名誉是信用,只要会得到(哄堂大笑)。
  我的先生们!就这样了,我已在这上面耽误的够多了。但是,我们发现,我们今天的时代是远远不能适应我在此提出的诸多要求,在我们今天的制度中,隐蔽地培养起浓厚的简朴的是非感,必须成为未来的使命。
  因此,我可以说,我的论述的核心是:牺牲一种被侵害的权利是怯懦的行为,人们的这一行为招致耻辱,招致对共同体的最大损害;为权利而斗争是伦理的自我维护的行为,是一种对个人自己和集体的义务。
  因此,我根本无意与新的哲学、与赫巴特一道,从厌恶争执中使权利产生;我根本无意承认在这一上述意义上对争执具有兴趣有什么错,如果我的演讲能有助于唤醒为权利而斗争,那我想把它印出来。我认为,挑选出这样的要点,比现在已经劳心费力说了许多的部分更为重要。感谢您们的倾听(暴风雨般的、持续数分钟的喝彩和鼓掌)。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