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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多名”考验现行法律

  2、给患者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商家变换商品名称,不仅是为了在商品上作标识,更重要的是背后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同名称同种药品的价格差别很大,例如,名称为“潘南金”和“维欧路”的两种药品的主要成分都是一种化学名称为门冬氨酸钾镁的物质,只是剂量有所不同,每支维欧路的剂量最多相当于两支潘南金,但令人乍舌的是每支潘南金卖1.28元,而每支维欧路卖52.64元,二者相差20多倍。医药厂家更改药品剂量、包装,在质量没有提高的情况下虚高定价、谋取暴利。而消费者不明就理就会花费很多冤枉钱。这不得不让人想问,每年住院看病买药的老百姓被坑掉的将是多么可怕的天文数字。
  3、给医务人员带来的记忆负担
  专门医务人员也对此有口难言,据一些医院统计,各医院使用药名近1900种,按平均每种药3个异名,药剂师要跟6000个药名打交道。市面上存在的任何一个《药物手册》其中收载的药物一般都在1000种以上,大多数药物名称后都至少还有两三个名称。除此之外,医生在开药方、下医嘱时还需要从记忆库中调用从中查不到的更多的商品名称以及对应的药品剂型、包装、常用量、大致价格等等信息,如此繁重的记忆负担让医务人员难以忍受,由此造成的医疗事故怕是难以将责任全部推究给医务人员。
  4、其他危害
  有关专业学者还分析,“一药多名”还给广大药品生产厂商造成巨大的负担,如果宣传不到位,药效再好也无法推广使用。此外使同一药物的不同产品“功过不明”,同一药物不同产品之间的个性、功过没有详细记载,疗效差异就体现不出来,有此造成的不良反应责任就不能清楚认定。
  二、“一药多名”产生的原因
  1、“仿制药”的大量存在是“一药多名”产生的前提。
  仿制药是指专利药品超过法律保护期后,其他企业可根据从市场上合法获得的制药信息,使用自己的工艺、设备生产与专利药具有相同或相似成分、疗效的药品。生产仿制药的企业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使用各种方法使消费者记住其产品。将变换商品名称并放之于明显位置是普遍做法。这也正是“一药多名”的产生过程。作为制药企业,它之所以热衷于仿制药的生产而在药品的研发上不思进取是因为仿制创新药的开发比单纯的新药开发风险小、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而带来的价值却很大,许多中小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被吞噬,“先发展,后研发”是重要的成长战略,这也就使得“一药多名”的产生基础无法去除。
  2、不正当利润是“一药多名”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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