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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两国法学院学生找工作情况的比较及建议

  光有好学校和好成绩并不能保证好工作,应聘者还需要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美国法律雇主通过两轮面试来测试应聘者的个人品质。第一轮面试通常在校园内进行,被称为校园面试(On Campus Interview)。第二轮面试通常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被称为召回面试(Callback Interview)。
  校园面试是由法学院组织的。法学院为雇主和学生提供了一个电子系统,叫作Simplicity(简单),这个系统确实使得招聘变得更加简单、有效率。雇主将自己前来校园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对应聘者的要求张贴在该电子系统上。任何学生都可以看到这些招聘信息。学生也通过电脑和英特网在该系统上向自己选定的雇主申请面试,上传自己的简历表(Resume)、成绩单(Transcript)、申请信(Cover Letter)、写作样品(Writing Sample),并可以随时修改自己的申请意向和申请材料。雇主在通过电子系统审阅过学生的申请材料后,其中主要是看过学生的成绩单后,以成绩为指标对学生进行了第一轮筛选,决定了第一轮面试的入围人选,随后通过法学院通知学生。学生在得到面试通知后,在电子系统上选择面试时间,这样所有被面试的学生就可以有次序地进行面试,雇主也可以通过电子系统知道前来面试的学生的次序,这样双方都有预见性,都可以井井有条。在面试中,雇主一般关注学生的经历、兴趣、对本所所在城市的感觉、是否友善、是否傲慢(我有一个学习成绩及个人经历极好的同学就由于傲慢而在第一轮面试中丧失了很多机会。)等等。雇主不提法律问题,因为如果学生没有在法律课程上名列前茅,那么几乎不可能坐在雇主面前进行面试。雇主也不提刁钻的问题或者涉及隐私或者歧视的问题。整个面试大约持续20分钟左右。雇主对学生很尊重,气氛十分友好,虽然这并不意味着学生一定能进入第二轮。有很多雇主会给学生小礼物,即使已经决定不推荐你也会给你,因为这样有利于该律师事务所的声誉。
  我也经历过中国法学院的校园面试。在中国法学院,有时很多招聘信息不向所有学生公开,只透露给少数有关系的学生。而且,事先准备和组织都很差,各方都很忙乱,而不是井井有条。学生一窝蜂似地冲向面试现场,里三层、外三层,没有次序、不排队。而且,学生们到了面试现场才投简历,由于学生很多,雇主往往收简历就用去了大半的时间,对学生的面试和提问进行得很粗糙。这也难怪,雇主没有时间事先阅读学生的申请材料,怎么能让雇主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呢?有时雇主甚至都不面试所有应聘者,收完简历就走了。在面试中,雇主经常提涉及刁钻的或者涉及隐私的问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雇主都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似乎是在施舍,而不是平等地对待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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