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诚信缺失的时代,也不要盲目迷信什么“北京律师”、“广州律师”、“上海律师”或“深圳律师”。整体而言,大城市律师素质高;个体而言,不管是什么地方的律师,关键还是看具体律师的专长、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结合你的案件所需要的特殊条件。还是回到他所经办的案例中去,回到他的人生经历中去慢慢了解吧!
刑事辩护是最不赚钱的行当,在经济起决定作用的社会中,这就决定着刑事辩护搞好必须有激情和爱好,必须能承受各种威胁和压力。
中国的现状是人才配备并不理想,就律师行业而言,并非是最喜欢、最适合这个行业的人做了律师。有不少人是无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无奈地做了律师。这是为什么您接触的律师可能不符合心目中的律师形象,实质上也是素质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诚然,律师需要自信,没有自信很难把事办好。但就我们看来,不少律师是自傲、自以为是的,并且十分浮躁。严格而言,实际上,恐怕还未入法律之门,只是抓住了点皮毛而已。在他们眼中,连高宗泽、段祺华、马军、李国机这些经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成名的律师都不算什么,认为自己也可以比一比,甚至更“牛B”,这不能简单归结为“轻狂”。对当事人而言,如雾里看花,有时会上大当。当事人比较什么?不要比谁口气大,应该比谁打过什么官司,怎么打出来的,这才是实实在在地比。
有不少人选择律师走进了误区,如看挂不挂头衔(挂这么多头衔是不是做了律师的老板,不亲办案件了?);在搜索引掣中宣传内容多不多(是不是技术加工或用钱买的?);有何部门甚至自己称之为著名律师(实际情形如何?);有没有在法院工作过(是不是开除的?)。实际上,是否适合您手上的业务,关键看:律师做过什么样的业务,特别是,怎样做,效果如何。不过,得小心,的确有个别无良律师亦意识到经办案例的重要,所以,他们甚至在案例上造假!特别在互联网上。如果只列案例或媒体报道,不列辩护词、代理词或判决书,可以重点怀疑是造假。甚至,即使有,也有张冠李戴的可能。所以,上法院网核实一下最为稳妥。
选择律师不要看律师对网络如何熟悉,网上宣传是否强劲,关键看律师的专业水准。要明白,您请律师的目的是提供法律服务而非网络服务。诚然,现在社会上有些律师的营销手段实在是太高明了,将自己说得神乎其神,仿佛自己就是救世主的再生,只要一出马必定能够力挽狂澜。但真正接触下来,其法律水平有时真令人不敢恭维,拼命吹嘘造假不说,甚至有些还把法律的专业术语弄错。若作为一名专业的推销员,这些律师实在是可以称得上是成功的营销专家了。但与其花那么多功夫用于推销自己,不如花多些时间来刻苦钻研一下法律,这是对自己、更是对当事人负责的一种应有的态度。中国社会是一个感性的社会,当事人选择律师凭藉的往往是广告而不是理性的分析,这导致了许多善于营销的“草包型”律师成了众人追捧的抢手货,真正有能力、有学识的律师却无人问津。这究竟是当事人的悲哀,还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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