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血债要用血来还”,“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我国自古以来普遍存在的思维定势,它象一座坚固的磐石,压制着人们法制观念的进步,而今天,在这座磐石下面,终于有一株叫做“现代法制”的“笋尖儿”,顽强地破土而出。
刘锡伟,一个与邱兴华“八杆子打不着”的人,居然为之四处奔波。他“找到中央电视台一个法制栏目,排了两个小时的队递上材料后,对方答应上报”,“他还给陕西省有关领导发了一个500字的电报,为了这封电报,他跑了四个邮局——大多邮局已经淘汰了这种“古老”的通讯手段,他正是要用特别的方式引起对方注意”。
在说到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内幕时,刘锡伟坦言:一位精神病专家在给一个嫌犯做鉴定时,因为做成了精神病,法院竟然不给报销来回路费。后来有的专家就总结出一套经验:“如果是有权力和有名气、有地位的人,如果真是精神病的话,做成精神病鉴定也无妨。如果是农民和其他翻不了大浪的普通人就鉴定不是精神病,杀了也就杀了”。在这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几乎成了一句空话。而刘锡伟现在却勇敢地打破了这个“潜规则”,撕开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的面纱。正如他在给陕西省有关领导的电报中写的那样:“请不要把我视作制造麻烦和不受欢迎的人,因为我恰恰是爱护你们,并且为了你们下属的政治前途负责的,因为司法精神鉴定介入得越晚,错案的级别就可能越高,涉及的人员就可能越多。当然,如果想一错到底,不作鉴定,或许没有人承担责任,但是社会终究要为其埋单”。
1843年,苏格兰人麦克·纳顿受臆想的支配,企图杀死当时的英国首相皮尔,但他不认识皮尔,结果杀死了皮尔的秘书,舆论一片哗然。案件审理中,律师提出麦克·纳顿患有精神病,不知道对与错的区别,不知道他的行为性质和后果,陪审团最终被说服,法庭判麦克·纳顿因精神错乱而无罪。
1981年3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在前往位于华盛顿西北区的希尔顿饭店出席一个会议并发表演讲之后,混在记者中的年青刺客约翰·欣克利突然从雨衣中掏出左轮手枪,瞄准总统连开六枪。然而欣克利最后被司法鉴定证明是个精神病人,法院判决无罪。
2006年12月10日,何兵等5名法学专家以公开信的形式,吁请司法机关立即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鉴定。
对于邱兴华,我们还不知道能否对其进行司法鉴定,更不知道对他的鉴定会不会受到司法精神病鉴定“潜规则”的影响,更难想象一旦对邱兴华做出有精神病的鉴定结论之后,我们的司法机关如何去面对那11名死者的家属和社会上狂风暴雨般的“民愤”。好在邱兴华本人不同意接受任何精神病鉴定,他的理由很简单:“万一被鉴定有精神病,自己正在写作当中的《金笔定江山》、《轰动全国的7.16特大杀人犯邱兴华一生的写真》这两部书就没人看了,别人会说这是疯子写的书,没啥看头”。看到这些,笔者不知道还有谁会坚持说没有对邱兴华作精神病鉴定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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