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17、18世纪英国的古典思想给予现代自由主义提供了这样一种启示,那就是现代自由主义应该有自己的道德哲学,应该建立自己的正义德性论,而不能仅仅局限在制度层面上,应该意识到自由的政治制度的人性前提。必须指出,自由的政治制度乃至它在现代社会的最重要成果——宪政制度,不仅具有法律的意义,同时也具有道德的意义,它们包含有制度的美德。
大卫·休谟与中国语境
我们先看西方语境,自由主义在近三百年的演变过程中,其发展演变是与某些片面性的歧变相互并行的,在强调法治秩序与市场经济方面,自由主义的理论及其实践可以说在西方社会得到了长足的扩展。但是,随着自由制度的日趋完善,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现代社会所出现的新问题使得自由主义在社会政治理论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来自各个方面的对于自由主义的批判变得越来越激烈。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个方面的观点:一个是来自社会主义的和以社会主义理论为支柱的思想观点,这类对于自由主义的批判虽然随着苏联的解体而日趋消沉,但其理论意义并没有因此而减弱,与此相关的经济平等、社会正义等问题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又以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自然资源的占有失衡等形式出现,在种族冲突、世界贸易、国际政治和全球地缘战略等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此外,对于现代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还有另外一种挑战,那就是社群主义。社群主义虽然与社会主义理论有很大的不同,但在对于自由主义社会政治理论的批判上却是一致的,它们都认为强调规则与秩序的自由主义使得现代社会越来越变成了一个冰冷、血腥的个人处于孤立无援状态的抽象社会。与此相关,社群主义推崇西方传统社会久已形成的社群纽带,以及维系这个社群的共同的习俗观念与道德情感,认为维系社群共同体的同情、互助、友爱等美德,是克服自由主义原子式个人的有效方式。
上述批判在自由主义内部从一开始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导致了分化与变革,诸如西方的福利国家政策就是自由主义对于社会主义的某种妥协和修正,经济学家凯因斯和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可以说是这类新自由主义理论的代言人。然而,相比之下对于社群主义的挑战,现代自由主义的应对却显得十分无力,因为自由主义对于极权主义的批判,固然使得人们对于那种国家有机体主义有了深入的认识,但是它并没有指明国家的有机体主义是通往极权主义的唯一逻辑,也没有在理论上应对社群主义有关社会有机体的新认识。实际的情况也是如此,应该看到社群主义与极权主义毕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理论,从有机体主义那里并不必然地导致极权主义,它也可能导致社群主义,而且社群主义对于传统政治思想的解读,要比自由主义深刻,它们梳理出一条从古典的亚里士多德主义到社群主义政治哲学的内在理路,并指出极权主义只是政治有机体主义的一种变态形式。从正常的人类有机体那里,不但不会产生极权主义,反面会出现一个以亲情为纽带的、人与人和睦共处的群体共同体,对此,社群主义的早期理论家腾尼斯就曾有过深入的论述,现代的社群主义更是把这种以合作、友爱、同情等情感为纽带的社会共同体视为社会政治理论的基石,并且进一步挖掘出它们的美德意义,指出它们不过是传统德性延续。
针对上述问题,自由主义的应对往往显得无济于事,例如,20世纪以来在西方社会政治思想中曾经风行一时的回到康德主义的口号对于社群主义的挑战就显得有些文不对题。康德哲学在西方的社会政治理论中产生过重大的影响,两个世纪以来,我们发现每当哲学和社会政治理论出现重大纷争的时候,总会有某种回到康德主义的理论呼声。在20世纪上半叶,针对当时的道德和社会问题,新康德主义就曾明确地提出过回到康德的口号,企图用康德的道德哲学来解决当时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争。而在20世纪的晚期,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发生深刻变化,现代自由主义面临着更新一轮的挑战之际,以罗尔斯为代表的现代政治哲学实际上又一次提出了回到康德哲学的问题,罗尔斯的正义论显然是以康德的政治哲学为基点建立起来的。我们发现,康德主义的色彩即便是在哈耶克和诺齐克的理论中也都或多或少地留下了深刻的印迹,例如格雷就曾指出,康德和休谟是哈耶克思想的两个来源, 至于诺齐克的持有正义理论,同样受到了康德权利哲学的影响,特别是他提出的道德边际约束理论,完全是康德道德主义理论的翻版。
回过头我们再来看一下中国近20年的思想状况,我们也同样发现一个“回到康德中去!”的哲学口号曾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占据着社会理论的主导倾向。我们知道,在中国现代的社会政治理论中,马克思主义和黑格尔主义曾经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近20年来,随着中国启蒙思想的广泛传播,有关人性和人道主义问题的大辩论以及自由主义政治理论的登场,可以说回到康德哲学中去便成为中国思想理论界的一个基本共识。应该指出,这一理论路径的提出对于现代中国的社会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所具有的意义是巨大的,它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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