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语《圣经》里以色列子民的唯一神(''elohim)的译名,民间和学界通作“上帝”,以与泛指的神或异教神相区别,拙译从之。汉语基督教诸派则各有选择,执为分野,如神、天主、上帝。从学术角度看,自然是无所谓对错的。原文为阳性复数名词(复数表尊崇),可兼指众神、天庭“神子”或天使,甚至阴间的亡灵(如《撒母耳记上》28:13)。上帝的圣名,经文用四个字母YHWH表示。圣名至圣,不可妄呼,读法早已逸亡。传统上念作耶和华,实为避讳圣名的婉称;即以希伯来语“我主”(''adonay)的三个元音(a-o-a)训读圣名四音(y-h-w-h),重音落在尾音节而首元音弱读(受首字母半元音[j]影响,a > e),即:yehowah,耶和华。现代语言学家根据古希伯来语构词规则、后缀及缩略形式(如“哈利路亚”,halelu-yah:赞美耶[和华]),以及古代文献中的标音记载(如希腊文译音),推断应读作:yahweh,雅威。但这“雅威”只是学者构拟的“复原”,并无史料或文物的确凿验证;对于学界之外《圣经》的普通读者,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名字,缺乏历史积淀的文学意境与宗教象征。用于中文,就更显得突兀了(详见《宽宽信箱/禁忌的分寸》)。“名无固宜,约之以命”;我想,与其照搬生词,不如沿用约定俗成的译名:耶和华。
《五经》各篇初稿,照例请内子批阅,逐句逐段提出疑问或修改意见;“牛毛茧丝,无不辨析”,许多细小的遗漏和不妥就这样“逮着了”。所以我也期待着读者诸君不吝赐教,不管从什么立场观点,助我精益求精。《圣经》的原文,无论希伯来语、亚兰语还是希腊语,当初誊写成书福泽流布的时候,除了少数古歌古谚,大体是通俗易读的。我以为,理想的能够立于母语文学之林的译本也应当如此;和原文一样,也要朗朗上口便于记诵而让人感到亲切,能使今日的读者领会古人的精神乃至神的启示而不觉得文字隔阂。
钦定本的译者班子里有一位大学问家史密斯(Miles Smith, 1554-1624)主教。他本是屠夫的儿子,却从小酷爱读书,终于入牛津钻研闪语(希伯来、巴比伦、古叙利亚和阿拉伯文),成为学界翘楚。钦定本的前言便由他执笔,论述译经的原则,写得才华横溢,是十七世纪文学的名篇。其中有这么几句:
译经,不啻打开窗户放进光来,又如敲开果壳给我们吃果仁;是拉开帐幔让我们望见至圣所,是移开井盖帮我们取水——仿佛雅各发力,掀开那井口的大石……(《创世记》29:10)。
是的,人都怕落入永生上帝的手里(《希伯来书》10:31),但其实那是得福,到头来要享永恒之福:每当上帝给我们训示,就聆听;当他将圣言置于我们面前,就诵读;当他伸手召唤,就回答:我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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