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富有成效的工作,防止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
企业法律事务要尽可能做"事前防范",而非"事后补救"两大类. (四)以管理为主的原则.
三,加强法律事务管理要做好的工作
(一)成立企业内部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二)依法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梳理好劳动关系.
(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筑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四)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
1,起草或参与起草普法规划和计划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研究国家部门和地方制定的普法规划,掌握精神实质明确目标和任务,在此基础上正确分析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法制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合适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措施和步骤,使普法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承担讲课任务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特别要重视为本单位中心组成员或领导班子成员讲课,各级领导干部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他们既是普法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普法学习的参与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为他们讲好课,不仅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而且有助于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各部门的大力协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某个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各部门的大力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普法工作.
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系统谨防成为“短木板”
“我公司的所有合同文件,都必须获得公司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的同意之后方能签署,若有一方反对,合同就无法签订。”确实如此,所有跨国公司都将法律事务工作放到了与财务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道理很简单:财务管理确保商业交易能够产生盈利,而法律审核则保证交易风险与成本能够控制在公司可以接受的底线之上,二者从两个方向促成公司交易行为的理性化,维护着公司的根本利益。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企业已被置于同国外企业同一市场规则的法律环境中。企业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经营,不论在技术和管理上与国外企业存在多大差距,都必须按照同样的游戏规则开展竞争。要缩小与国外企业的差距,中国企业首先要尽快具备与竞争伙伴同等的法律运用力量。目前中国只有九万多人从事企业法律工作,其中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仅2.3万人。入世后,中国企业面临的法律事务正急剧增加,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避免“法律陷阱”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如今,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中国企业的认可,而在企业内部建立法律事务管理系统究竟有无价值以及价值何在——这尚未得到绝大多数中国企业的认同,电信企业也不例外。经济学中著名的“木桶理论”认为,决定木桶能盛多少水不在于最长的一块木板,而在于最短的那一块。对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成为我国电信企业“最短的桶板之一”,这也是电信企业升华管理水准的一项隐蔽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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